1、清单申报的范围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2、清单申报的资料
(1)《企业资产损失扣除清单申报表》一式二份;
(2)资产损失会计科目汇总清单。
清单申报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报送主管地税机关,并应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要求,做好资产损失的确认工作,保留好有关资产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及内部审批证明等证据,以备地税机关检查。
3、专项申报的范围
清单申报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地税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4、专项申报的资料
(1)现金损失:
1、《企业资产损失扣除专项申报表》一式二份;
2、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3、现金保管人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4、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5、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有司法机关的出具的相关材料;
6、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
7、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
8、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2)因金融机构清算而发生的存款类资产损失:
1、《企业资产损失扣除专项申报表》一式二份;
2、企业存款类资产的原始凭据;
3、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法律文件;
4、金融机构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情况资料;
5、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
6、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金融机构应清算而未清算超过三年的,企业可将该款项确认为资产损失,但应有法院或破产清算管理人出具的未完成清算证明。
(3)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
1、《企业资产损失扣除专项申报表》一式二份;
2、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3、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清算后剩余资产的分配文件;
4、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5、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6、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资产或遗产分配的文件;
7、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8、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9、属于对外提供与生产经营收入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还款责任,经清查和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无法追回的,应有被担保方不能按期偿还债务的证明、向被担保方清查和追索证明、承担担保损失实际支付证明;
10、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4)逾期三年以上的坏账损失:
1、《企业资产损失扣除专项申报表》一式二份;
2、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证据材料: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催收磋商记录;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5)逾期一年以上的坏账损失:
1、《企业资产损失扣除专项申报表》一式二份;
2、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报告应包括以下证据材料: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催收磋商记录;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
(6)存货、工程物资损失盘亏损失:
1、《企业资产损失扣除专项申报表》一式二份;
2、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3、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4、存货盘点表;
5、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即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相关规定计算确认的损失(即法定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相关政策,并将政策时间确定为自月日起。根据两部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企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通知列举了一系列企业计税时将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二、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
咨询:对于暂估入账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未取得发票的,能否作税前列支扣除?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相关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均以增值税发票作为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在企业所
一、关于滞纳金的相关规定:首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偷税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291号)的规定,“滞纳金是纳税人因占用税款而应对国家作出的补偿,属于税款被占用期间的法定孳息,与滞纳税款不可分割”。同时又根据2001年5月1日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
一、税前扣除凭证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具体说来,何谓“合法有效凭据”应由征管部门确定。相关链接:发票不是税前扣除的唯一凭证二、利息税前扣除的问题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
一、公司申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公司申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如下: 1.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邮寄申办、前往办税服务厅等方式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2.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可由任职受雇单位代为申报。提醒,纳税人向任职受雇单位提供上个纳税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项目信息、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即可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存货等、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折旧年限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投资资产,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除国务院财政、火车,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为4年,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为3年,准予扣除。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
202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期限为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是登录电子申报体系,按照规定填写企业信息,确定信息无误之后申报。 一、202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期限 提醒您,202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期限:企业应当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的申报纳税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个人所得税之所以要补税,是因为2020年3月至6月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个人的预扣预缴税款比年度应纳税额少了,因此要进行补税。个人所得税补税的可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补缴: 1、补交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供基本资料。 2、做好补交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报表。 3、将申报报表提交到税务局,由税务局出具通用缴款书。 4、最后到银行去进行缴税,缴完税3-5天即可出具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操作1.启动软件,输入密码,默认密码123456。2.进入之后,点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3.填写姓名,可以直接点确定,也可以填写手机号后获取验证码,填写完验证码在点确定。4.进入之后,填入本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点保存。5.之后,首先填写基础设置,包括纳税人信息。法定比例,预缴及结转信息等。6.由于新版企税一共有40多张表,所以,填写基础设置之后,点击简化填报,直接点保存。7.之后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如何处理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2. 缴纳季度所得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5.重新分配利润借
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季度(月份)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的制度。所得税清算的时间往往在次年1月至5月进行。其步骤是:企业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先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然后,税务机关对企业自行汇算清缴的款项进行审核,审核有误时再按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整。在会计实践中,对于由税务机关(审)核定或由企业自查得出应朴(退)企业所得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尚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怎么体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主要调整的是以前年度的重要差错,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作为损益类项目的过渡性科目,其余额最终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该调整金额不体现在本期利润表上,而是体现在未分配利润中。“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账务处理包括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1、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
一、在《成本费用明细表》填报的内容。第17行“固定资产盘亏”:填报纳税人在资产清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第18行“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填报纳税人因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净损失。第19行“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填报纳税人因处置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净损失。第20行“债务重组损失”: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债务重组行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第21行“罚款支出”:填报纳税人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二、填报依据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汇算清缴期限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有关税务事项;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
一、补缴上年度的所得税补缴上年度的所得税属于“税前不予扣除项目:各种所得税款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税款”。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补缴上年度的所得税,应调整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可实际工作中,12月份的会计报表可能在1月10日已报给了税务局,税法规定汇算清缴在年终后4个月内进行,也未明确重新报送经调整后的会计报表,况且账务处理已到了本年的3、4月份,企业不习惯重新编一份上年度调表不调账的会计报表
一、收到预收款收到预收款就发生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同时相关的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可以扣除。填列《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增明细表》(A105010)的22行至25行。二、开发产品完工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