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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失独家庭扶助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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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失独家庭扶助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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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荔湾区人口计生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年老时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从今年1月1日起,荔湾失独扶助金升至450元。

根据广州市有关精神,结合区实际情况,荔湾区对区内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以下简称“特扶对象”)年老时特别扶助金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标准为,从今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且达到规定年龄的、荔湾区户籍扶助对象,在到龄次月开始,特别扶助金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450元;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且达到规定年龄的、荔湾区户籍扶助对象,在到龄次月开始,特别扶助金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270元调整为400元。

特扶对象达到规定年龄是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在通知下发前已按原标准领取的,差额部分将一次性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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