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经办流程:
核心提示:
1、减员时必须正确填选减员原因(选择合同终止、解除合同或辞退,不得选择辞职、自动离职),否则无法申报。
2、全部手续必须在减员后60日内办理完毕。
3、单位需要做的工作:减员、网上申报、出具证明。失业人员本人需要做的工作:进行失业登记、领取银行卡。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5、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同时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机构代缴,失业人员本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等。
6、失业保险待遇终止:
(1)领完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期限满后的次月起终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终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未领完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找到新的工作需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失业人员须将《济南市失业保险手册交回所在县(市)、区失业保险科,告知终止领取待遇的意愿,终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具体申报经办程序:
1.济南市户籍失业人员(含非济南市户籍且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
第一步:减员。单位从济南劳动保障网站办理。减员原因,必须填选合同终止、解除合同或辞退,不得填选辞职或自动离职,否则不能通过网上申报。
如果选错减员原因,单位经办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县区社保部门更改减员原因,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县(市)、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现场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步:网上申报。
首先,单位开通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报系统。初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须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号码,电话告知户口所在县(市)、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或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电话号码附后),即时开通。
开通后显现“失业保险登记”申报窗口,点击进入。
其次,进行网上申报。
减员后,单位要在60天内,于每月的10—28日期限内,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申报,输入失业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失业原因、失业日期等资料,然后提交,等待审核。
(为外地户籍失业人员申报,须按居住证(暂住证)上的地址填写有关资料)。
第三步:审核。
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在2个工作日内网上审核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后,网上反馈给申报单位。
第四步:打印、下载表格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单位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济南市户口,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失业人员本人贴上照片、签字),交给失业人员本人。
第五步: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本人携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户口本、身份证(原件、非济南户口失业人员还需携带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的申请和居住证)、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户口(居住证)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进行失业登记;
第六步:发放。
失业登记后,失业人员本人携带所有材料,到户口(居住证)所在县(市)、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经审核有关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县(市)区失业保险科通过银行发放失业保险金(银行卡)。
失业保险金于每月的28日以后打到银行卡上。
2.外地户籍人员:
(1)到户籍地后直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第一步:减员。注意正确填选减员原因。
第二步:申报。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外地户籍失业人员申报材料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县(市)、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现场办理;
第三步:受理。经审核后打印《介绍信给失业人员,《介绍信中注明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月数、需迁转的失业保险金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培训费和职业介绍补贴金额;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将基金转移至其户籍所在地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第四步:申领。失业人员持《介绍信回本人户籍所在地(地市级失业保险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到户籍地后找到工作单位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第一步:减员。原因不限。
第二步:开具证明。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开具《失业保险缴费证明,带回户籍地交社保征缴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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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经办机构:济南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各县(市)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三)办理依据:1、《社会保险法第五章;2、《失业保险条例;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4、《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四)所需材料:1.济南市户籍人员(含非济南市户口且
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
扬州失业保险金申领详细流程:1、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本人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注: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逾期未申领者,视同已重新就业,原核定的待遇期限予以保留,待重新就业转失业后,前后核定期限合并计算,最长期不超过24个月;2、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请求之日
申请材料1.居民身份证;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材料。申请流程1.失业人员如果符合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手续;2.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当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证明材料;3.失业保险实行定期申领制度,每次申领有效期最长为三个月。当失业人员本次申领期满仍未就业,
失业人员(须本人)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先到工-行以下网点办理工-行牡丹灵通卡后再到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失业保险待遇科(北站路27号,原医保中心一楼)25-27号柜台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重新就业,其缴费年限予以保留。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为失业保险金发放核定日,不对外办理业务。失业人员办理银行卡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第一步:请失业人员本人携带第二代身份
1、办理所需证件:(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登(3)《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花名册》;(4)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5)户口簿、身份证、三张一寸照片;(6)《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式二份(非济 南市户籍一式三份);2、法律依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五条 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给谁投保:自己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其他出生年月:失业保险金应该怎么领取?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登记并领取失业保险金。本文将为您介绍失业报销金申领所需材料及流程。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材料: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主要条件。失业人员想领取失业保险金,除了参加失业保险外,其所在单位及本人还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且缴费时间满1年。如果缴纳时间不满1年,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未参加过工作的失业者;或者参加工作1年以上,但用人单位和个人没能参加失业保险,由于其没有履行过缴费义务,即使处于失业状态,也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不能领取
失业金申请后30天之内到账。如果劳动人员想要在失业以后去申领失业保险金,就需要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开始的60天之内,去当地的社保机构办理对应的失业手续。到失业手续办理成功以后,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般是在社保局失业签到处签到,之后失业保险金就会划拨到个人账户当中。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
失业人员满足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的,且失业原因并非本人造成的,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发放到社保卡里,失业保险金=保险金领取期限×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分为十二个月、十八个月、二十四个月不等,期限的长短由缴费的时间进行确定,月发放标准参照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领取条件《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金额计算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
具体申报经办程序:1.济南市户籍失业人员(含非济南市户籍且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第一步:减员。单位从济南劳动保障网站办理。减员原因,必须填选合同终止、解除合同或辞退,不得填选辞职或自动离职,否则不能通过网上申报。如果选错减员原因,单位经办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县区社保部门更改减员原因,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到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现场办理申报手续。第二步:网上申报。首先,单位开通失业保险待遇
发放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70%武汉中心城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910元/月,东西湖等远城区调整为714元/月。办理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备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
一、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目前我市的标准:每人每月595元和每人每月546元。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二、失业保险金每月可以领取的金额标准是多少?最长可以领取多长时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目前我市的标准:每人每月595元(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龙泉驿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一)须提供的资料:1、原单位开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决定书》;2、《失业人员介绍信》;(标准格式可从市人社局网站www.12333.com上下载);3、本人《身份证》原件;4、《户口簿》;5、一寸免冠照片4张;6、劳动合同书。(二)须领填的表格:1、《失业人员登记表》;2、《失业人员转岗培训表》。(三)办理手续部门:各城区社保管理部服务窗口。(四)办理期限:当日办结。二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二、申领步骤: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
一、2019年成都失业保险金多少钱1、领取标准:①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1050元/月。②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966元/月。2、领取期限: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可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②失业保险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可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③失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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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焦作市失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焦作市失业人员申请缓领失业保险金程序。办理对象:1、失业保险金缓领期已满,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2、在失业保险金缓领期间,又再次失业的失业人员。申报材料:1、身份证;2、《失业证;3、《缓领(阶段性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办理程序:1、办理续领手续的失业人员凭有关部门(社区、街道或原用人单位)开具的失业证明,并持上述有关资料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恢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