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养老保险滞纳金是否可以减免,必须根据本地社保政策制定。如果可以减免,社保机构会下发通知。此外,还有一种法律规定的可以不用缴纳滞纳金的方式,那就是向社保部门提出暂缓缴纳企业负担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经批准同意的话可以不缴纳滞纳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提供担保并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的,免收缓缴期间的滞纳金。
所以,养老保险缴纳应当按时缴纳,如果没有按时缴纳,又没有向社保部门申请延缓缴纳并提供担保,一律是要征收滞纳金的。
1、可以减免。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
不可以。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未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当事人一旦延迟交纳罚款,就可能出现加处的罚款数额大于原处罚款数额的情况。其中有相当多
养老保险是可以补交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如果当事人暂停缴纳养老保险的,之后可以补缴;如果当事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还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
养老保险是可以补交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如果当事人暂停缴纳养老保险的,之后可以补缴;如果当事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还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
取暖费滞纳金不可以减免,如果采暖用户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取暖费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可以对其加收滞纳金,情节严重的,供暖单位可以对其停止供暖。取暖费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的税款与滞纳天数的乘积的0.05%。晚交滞纳金达到一定的时间根据各地的标准会按一定比率进行加收滞纳金。 一、取暖费滞纳金可以减免吗 取暖费滞纳金不可以减免。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住宅锅炉
法律咨询解答具体看情况的。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滞纳金:(一)欠缴滞纳金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能积极补缴欠缴税款
一般来说,补交养老保险可以是单位补缴,也可以是个人补缴。补缴流程如下:(1)在办理补交养老保险前,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2)收集填写补交养老保险所需的资料的
取暖费滞纳金有上限的,一般是从逾期之日起开始计算滞纳金。取暖费的滞纳金不可以免除的,如果产生了纠纷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协调解决的。 一、取暖费滞纳金有上限吗 取暖费滞纳金有上限的,但日违约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以面积计费方式的供热采暖费的2%没有上限,滞纳金归供热部门所有。用热户应在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逾期
医疗保险滞纳金是按照单位欠缴的时间和万分之五的比例来计算的,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征收机构会加收滞纳金,养老保险滞纳金是单位交。 一、养老保险滞纳金是怎么计算的 养老保险滞纳金是按照单位欠缴的时间和万分之五的比例来计算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持以上材料到原办理参保登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缴费情况后,在《转移单》上盖章。职工及时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转移单》交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由其从起薪之月起办理续保手续。转入单位后按单位职工办法参保缴费。 转移养老保险手续大致需要以下材料: 转出:调动函、转出单位的信息、转移申请表、养老金账户明细; 转入:转移申请表、对方账号、账户明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养老保险没有扣费可能是因为扣费的银行卡余额不足导致,建议参保人持有关证件到当地的社保中心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
不知道对方真实姓名的,无法起诉。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不予立案,并且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当事人在起诉时,不知道被告真实姓名的,属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不予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
补交养老保险需要下列手续:先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的申请;然后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本人需补缴的数额;最后按照规定及时补缴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
一、以前断交的养老保险还可以补交吗1、可以到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2、如果之前没有交过的话,那是无法往前补交的,所谓的补交,只存在于开养老账户后欠交的时段。另外如果是补交,滞纳金是一定会有的。二、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农村养老保险交费形式主要分为三种,分别为定期交费、不定期交费和一次性交费。其中定期交费一般主要由收入较稳定或者较富裕的地区和人群采用,交费方式和额度可按收入比例或一定数额来交,比
一、养老保险断交可以补交吗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二、办理流程所要补交的信息1、身份证号码2、姓名3、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公司买车可以抵税,抵扣税额:1、购买的是新车,需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该发票有抵扣联,价款和税额计算比例为17%。2、购买的是二手车,取得的是二手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该发票没有抵扣联,不能抵扣。
可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滞纳金:(一)欠缴滞纳金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能积极补缴欠缴税款,并主动提供其他单位和个人偷逃税款线索的,经查属实,追缴税款数额较大的;(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中,积极配合检查,及时足额缴纳查补税款且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清全部欠缴税款且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主动补缴税款的。
可以的。现在,二手车分期付款的应用比过去更加便捷。只要购买者有良好的信誉,并且不需要提供房地产抵押,只需支付全额首付款,剩余的应用到汽车贷款即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一、养老保险断交可以补交吗可以。养老保险断交可以补交,也可以不补交。因为养老保险是看总共缴纳的年限的,所以断交也没有关系,只要在退休前达到15年的缴费期限即可。如果要补交,有两种形式,一是个人补交,一是单位补交。个人补交需要前往当地社保中心进行补交,单位补交,需要由单位进行操作,向社保部门提出补交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由单位导致的养老保险断交,需要缴纳0.05%的滞纳金,从断交之日开始算起。二、养老
诚意金是可以退的。诚意金是一种日常用语,其意思就是双方达成购买意向,诚意金可作为房款,如果达不成购买意向的话,将无条件的退还,这个诚意金额度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好的,没有所谓的法律约定。当事人可以请求出卖人退还诚意金,如果执意不退的,可以向法院提出退还诚意金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