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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但是爷爷奶奶还在,房产继承权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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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但是爷爷奶奶还在,房产继承权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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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死亡之后,爷爷后于父亲去世,奶奶健在的,爷爷奶奶是可以继承父亲房产的,死者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均等继承。

一、父亲先于爷爷去世,我是否有继承权?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首先对于父亲的财产,子女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父亲财产的;其次,对于爷爷的财产,父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那么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时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二、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有哪些情况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时,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假设其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先于父母去世,那么房产的归属则毫无争议属于子女。但是若父亲或母亲比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更早去世,因为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无父辈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三、孩子没有父亲抚养权应该归谁孩子没有父亲抚养权应该归母亲。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一般父亲去世后,监护权由母亲行使。有负担能力的爷爷奶奶,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兄弟姐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风险提醒】一般继承纠纷主要有侵权和非侵权纠纷,由于继承人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纠纷,或者是发生非法处分、侵害继承权的行为,导致了继承纠纷。【专家建议】发生继承纠纷的概率比较高,该怎么有效避免这些风险呢?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发生了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

1、自行协商;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论哪种方式和您处在哪种阶段,专业律师建议你先进行法律咨询,专业处理继承纠纷的律师将为你一对一分析案情,针对性给到可能存在的几类风险以及规避的方式,减少非必要的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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