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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医院开的病假条当时忘记盖章、过后去补盖章、医院不给盖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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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医院开的病假条当时忘记盖章、过后去补盖章、医院不给盖为什么
1个回答

请假属于双方协商解决的范畴,你有必须请假的理由,如果对方没有相应的不给你假的理由,直接按旷工处理,是违法的;对方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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