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的土地可以领取粮补吗
承包的土地不可以领取粮补,应该由实际种地人领取。
二、粮食直补资金该由谁享有
【案情简介】
刘某明是江西万安县窑头镇某村农民,2002年春节期间,经过协商将自己的5.8亩承包田交由同村的张某庭耕种,双方约定耕种收益由张某庭享有,相关税费也由张某庭负担,但必须确保承包田不废耕,双方还签订了书面协议,并请村委会作见证,之后刘某明举家外出务工。
2004年以来,我国农村地区开始实行农业税费改革,种粮农户从此不但不用再缴纳农业税,还可以享受诸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惠农政策。
截至2013年,张某庭共领取了该5.8亩承包田的粮食直补资金约2726元。2014年春节,刘某明回乡得知有粮食直补资金后,认为自己是该5.8亩承包田的承包经营者,理应享受国家的惠农补贴资金,便找到张某庭,要求其返还该2726元粮食直补资金。
张某庭则认为,粮食直补是国家的惠农政策,目的是鼓励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受惠对象应该是直接种粮农户。此事经村委会、镇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调处未果,刘某明一纸诉状将张某庭告上法庭。
【律师解读】
本案在审理中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粮食直补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的一项收益权利,应当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
第二种意见认为,粮食直补政策是中央为了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所实施的一项惠农政策,它的直补对象应当是直接种粮农户,否则与该政策的初衷相悖,同时,从法律角度看,粮食直补资金不是一种承包收益,由承包方享有没有法律依据。
同意第二种意见。首先,该粮食直补资金2726元不属于承包收益。我国《民法典》中关于“个人承包应得的收益”是指公民个人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滩涂、水面、果园以及各种工商业、服务业实体等,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的约定所取得的合法收入。
即承包收益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而取得,前者诸如承包人投入后所得的产出,比如承包田里产出的稻谷,果树上的果实等等;后者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
农户所得的粮食直补,它既不是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也不是依照合同的约定取得,故而该粮食直补资金2726元不属于承包收益,由原承包户享有该粮食直补资金没有法律依据。
其次,粮食直补政策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的一种惠农政策,其目的是促进粮食生产、农民增收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其收益对象是直接的种粮农户。
国务院于2004年5月2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从2004年起,全面实行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直接补贴的标准,按照能够补偿粮食生产成本并使种粮农民获得适当收益,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原则确定;直接补贴的对象是主产区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办法可以按农业计税面积补贴,可以按计税常产补贴,可以按粮食种植面积补贴,可以同种粮农民出售的商品粮数量挂钩;直接补贴资金要真正补到种粮农户,确实起到促进粮食生产和增加种粮农民收入的作用,保证种粮农民得到实惠。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粮食直补是实际种粮农户享有的一项专属权利,其补贴对象是实际种粮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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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期限未到,承包的土地可以让子女继承吗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两种类型。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承包方是本集
对于承包的土地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够继承的。关于土地继承的流程我国继承法对此有着详细的规定。接下来就由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承包的土地可以继承吗,继承流程是怎样的详细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承包的土地可以继承吗 1、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继承。 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
1、农村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农业生产。2、如果子女长期生产、生活在农村且在最初实行土地承包时,与父母同属一个家庭,那么可以继承承包权。(实质上原承包家庭还在,子女长大成家又分家所取得的土地实际上是由父母安排给予的,承包主体并没有消灭)3、如果子女取得城市户口,则不能继承,应由村集体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1、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继承。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3、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可以。土地流转后再次流转是不违法的。但如果第一次流转合同限制再次转包的,不得转包。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
在我国农村,农田一般属于农业用地,是用来耕种的,任何人不能在农田上进行集体建房,只有宅基地才可以用于建设房子。如果你承包的土地是在国家划定的基本的农田范围,那是绝对不可以用来建房子的。承包的土地可以建房吗若有土地审批手续,承包地上可以建房。1、《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
2020年高龄补贴领取政策是国家给予年满80岁的高龄老人的生活补贴,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都可以依法领取到此补贴。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8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5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
永久退出土地承包权,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交还村社集体后,流转给大户统一经营。长期退出土地承包权,有的农民采用“折中”办法,不直接退地,但将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内的经营权“一次性”转让给农业大户
父母去世后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土地确权应该归其儿女所有,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可以的,但是能不能享受低保政策,和有没有儿子没有直接主要关系 。要看您和您儿子的具体情况
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
一、子女户口不在农村父母的土地可以承包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三种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承包人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后,土地承包经营人对其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更不允许任何人非法买卖。我国宪法规定了土地的两种所有方式,一种是国家所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
当事人可以领失业保险金。但是得满足一定的条件: 1、离职原因非本人意愿,不能是个人原因; 2、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已经年满一年; 3、已经在社保登记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
因个人原因离职的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不会给予赔偿,如果单位无过错并且员工离职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公司损失。 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因为个人原因离职的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员工自己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这种
买的土地不可以确权。城市的土地一般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一般归农民集体所有,单位与个人均不具有土地所有权。
一般来说,补交养老保险可以是单位补缴,也可以是个人补缴。补缴流程如下:(1)在办理补交养老保险前,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2)收集填写补交养老保险所需的资料的
关于在单位辞职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的问题,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农村学校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归学校使用。农村学校用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进行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办理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十
土地买卖无效买地款应当退还。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返还土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