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民法典规定出租房需要什么手续证件

问题描述

民法典规定出租房需要什么手续证件
1个回答

一、出租房需要什么手续证件

1,租赁双方签合同,发生定金或租金,押金。

2,双方互留对方复印件资料。承租方留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出租方留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可划线,写字处理,以防他用)。

3,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

4,抄表底数字。包括电表数(预付费插卡电表则需记清结余金额,合同终止时清算),水表数(同上),燃气表数(同上)。

合同签订以前,表底数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以后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移交房屋钥匙,门禁卡,车位等。如果需要的话,出租方带承租方到物业登个记,管理严格的话,还需到当地派出所,居委会登记。

二、出租房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根据以上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出租房需要的材料包括了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等等,这个是需要双方签合同的,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