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撤资程序如下: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盗窃罪退赃的方法就是告知公检法人员赃物的所在地,并积极协助公检法人员找寻赃物或者上交赃物。如果犯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退赃。积极退赃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条件,积极退赃的,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
第一,选择基本户为代发工资银行,向银行申请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签订代发协议;第二,为全体员工办理银行卡(工资卡),提供银行需要的身份证明等资料;第三,银行会提供一定格式的表格软件,供每月填发具体的工资资料,一般在发薪日前一至二天需拷盘送银行,同时一并开好支票及相关的其他资料(各家银行要求不同)送银行。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一、派出所电话传唤的程序怎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
社保买了几年不买了,一般是不可以退钱的。如果当事人符合申领社保的条件,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保待遇,但是社保中的缴费是不可以退出来直接使用的。除非当事人具有死亡或者出国定居等情形的,才能支取社保账户中的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
一、公安传唤的程序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8修正)》第六十七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
公司在执行期一般可以转让股权。但人民法院对股权依法采取冻结措施的,股东不得自行转让。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
一、派出所跨县传唤的程序怎么规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派出所是不能异地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派出所只能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
车辆报废的,能申请退还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投保
1、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开展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讯问等侦查活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进行,或者委托当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2、异地执行传唤、拘传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其住处进行讯问。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规定为可以由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申请转为普通程序;也可以由法院在案情复杂的情况下,主动转为普通程序,并通知各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
1、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人民警察证,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2、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3、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
1、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开展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讯问等侦查活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进行,或者委托当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2、异地执行传唤、拘传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其住处进行讯问。
程序:(1)申请人可通过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查询自己的剩余尾款金额,并预约提前还款的金额;(2)首先还款人申请提前还款,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书》并签章和提供所需资料;(3)受委托银行审批。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
公司亏损股东可以退股。合法退股的方式有股权转让。向内向外转让均可。公司不分利润股东可以起诉公司。但是若是连续五年有利润却不分配的,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理由回购股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规定为可以由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申请转为普通程序;也可以由法院在案情复杂的情况下,主动转为普通程序,并通知各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
关于售楼人有欺诈行为可以退房吗,怎么规定的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售楼人有欺诈行为可以退房。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过程中,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表示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员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满足销户提取的条件,之后在公积金缴纳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5)进城务工人
摩托车过户程序:一、机动车来历证明。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二、机动车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三、机动车技术资料档案袋,《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五、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想要退出公司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一种是其他股东收购所拥有的股权。前者比较麻烦,而且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手续,一般公司的其他股东也不会配合股东直接抽资。公司股东退股的处理如下:1.股东转让全部股权退股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理,股权转让后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和修改相应记载;2.符合法定情形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3.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
大股东持股比例是:1、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大股东;2、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十以上股东为大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达百分之五十的股东为控股股东。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