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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视居住办案单位传唤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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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视居住办案单位传唤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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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可以指定居所,也可以在异地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执行监视居住办案单位传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五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但在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措施却并未被普遍运用,即便运用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其中主要表现在对犯罪嫌疑人的异地监视居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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