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下的车辆有报废使用年限。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公司名下的车辆有报废使用年限。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公司名下的车辆有报废使用年限。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取得土地的方式:一、出让方式;二、划拨方式。【法律依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公司名下的车辆有报废使用年限。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公司发布的公告具备下列条件就有法律效力:1、公司发布的公告不违反法律规定;2、公司发布的公告能体现该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3、公司发布的公告生效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医保卡公司交的钱在社保中心,可以去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社保卡,社保卡的发放是由社保中心进行发放的。有工作单位的职工,医保是由单位统一参保的,具体的办卡和领卡事宜由单位的专管员办理后,再发到职工手里的。【法律依据】《社保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等会计机构中职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十六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公司法人一般无年龄要求。但法定代表人的年龄有要求,即法定代表人必须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民嘱立职权的负责人。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一,公司对员工进行调岗不违法,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的需要,调整员工的岗位。 二,调岗作为用人单位的管理手段之一,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被采用,但是调岗往往会遭到劳动者的拒绝。用人单位认为,调岗是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而劳动者往往主张,调整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相持不下,很容易产生纠纷。个人认为,两方的观点都有道理,而且并不矛盾。只是适用的情形不一样。三,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
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的,原则上只能执行公司的财产,而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财产。(1)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股东)需要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资产,可以执行其法人财产。(2)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法人(股东)在经营过程中,无过错,其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因此不能执行法人个人财产的。(3)特殊情况,如果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如果有证据证明,股东财产和公
合同代签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代签是经过被代签人委托的,则代签合同有效。如没有经过委托的,则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事后经过被代签人追认了,则合同有效;没经过追认的,则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公司没给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的,这种情况是公司违法了劳动法规定,员工随时离职都行,并且,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补缴之前拖欠的社保费用。员工辞职后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去社保局投诉举报,要求对公司进行处罚。
1、租房子租金可以抵扣个税,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以下简称《扣除信息表》,见附件)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2、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第四条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
林权证无效的情形主要有:1、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并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的;2、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林地发生灭失的,权利人办理了注销登记;3、原来的林权证遗失、损坏,以及不办理应当林权证,原林权证因此作废无效。
公司被起诉能变更法定代表人。因为公司被起诉的,被告是公司而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以只要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过错的;起诉公司与法定代表人并没有关联,所以变更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没有影响。因此公司被起诉能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
1、我国法律对于包庇罪犯的人,有处罚。构成包庇罪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则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
你好,我是北京市中伦文德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廖永升律师,现在法考政策与当年的司法考试不同,法考时代需要本科法学或者是法律硕士才可以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公司拒绝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
工程保险险种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即适用于各种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桥梁、港口、机场、水坝、道路、娱乐场所、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等,均可以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工程保险又分为强制性保险和自愿性保险。所谓强制性保险,就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工程项目当事人必须投保的险种,但投保人可以自主选择保险公司。自愿性保险,则是根
营转非的车辆的报废年限一般是八年。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通常营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八年,所以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为八年。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