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和陈红(化名)原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一人留在杭州,一人去了东北某城市,并各自建立了家庭。
十多年后的同学会上,两人惺惺相惜互生情愫。2013年7月,张明放弃在原有城市稳定的工作和房产,与前妻离婚,不远千里来到杭州,两人选择再婚,很快有了爱情的结晶。
但家庭生活的繁杂琐碎消磨了彼此间美好的感情,争吵不断升级,夫妻关系慢慢冷淡。
因为孩子有些自闭,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陈红长期居住在父母家中,夫妻两人长时间分离。2018年2月,陈红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滨江法院要求判决离婚,且幼子的抚养权归其所有。
庭审中,张明强烈表示不愿离婚,认为有信心挽回双方的感情。法院从维护夫妻感情、有利孩子成长、促进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驳回原告请求判决离婚的诉请。
但判决后,双方关系并没有改善,而是进一步恶化。
陈红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张明表示自己也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如果陈红愿意把婚前购买的房子归于他的名下,那孩子的抚养权就可以协商。
张明所说的房子,是2011年7月陈红父亲花费近180万元购买装修的,位于滨江区钱塘滨和花园,房产登记在陈红名下,如今价值已超过400万元。
陈红认为房子过于贵重,且为自己的唯一住房,这个条件太苛刻,于是协商陷入僵局。
2018年6月,张明将小孩带到了安徽某市,将其藏匿起来,并威胁陈红称,“以后让你绝对看不到儿子!”“孩子现在很辛苦”......
谈判初期,陈红一方面通过公安、妇联、媒体等所有能想到的办法寻找孩子,一方面希望张明拿到一定金额的钱财后送回孩子,而不是“拿走”整套房屋。
但张明始终不肯让步,一定要房子,才肯告诉她孩子的下落。
2018年7月初,张明告诉陈红,孩子发烧治疗后不见好转,已经转化成肺炎、支原体和细菌双重感染。得知消息后的陈红心理防线崩塌,为了孩子只好接受张明的离婚协议,同意将房子过户给他。
2018年7月20日,两人正式离婚,签订了协议书。考虑到房屋过户手续尚未办完,张明还要求陈红出具《承诺书》,再次保证“在任何时间保证配合张明完成房产过户手续,此房产在双方离婚协议上明确全部归张明所有”。
陈红为了接回孩子,只好乖乖配合。
7天后,陈红终于接回了孩子,此时孩子状态极差,已经虚弱到哭不出来。同年9月,孩子确诊为自闭症。
双方的恩怨并没有到此结束,2019年6月,张明向滨江法院起诉要求陈红将婚前购买的位于滨江区的房产过户给他,且陈红对其不配合过户所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陈红则提起反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相应条款内容。
滨江法院认为,案涉房屋为陈红婚前由其父亲支付首付购买并登记在陈红名下,该首付出资及婚后所付按揭部分应视为对陈红的赠与。
如当事双方不能就房屋处理达成协议的,可以确认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共同还贷增值部分,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本案双方在离婚的过程中,张明将患有疾病的孩子带离陈红的监护,并以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作为协商的条件,客观上对作为母亲的陈红心理上造成压力,陈红在此情况下接受将房屋过户归张明所有,非其真实意思表示,陈红要求撤销该协议,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滨江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张明与陈红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该房产归属的协议条款,并由张明将房产交还陈红所有。
张明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案涉房屋应认定为陈红婚前个人财产和两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混合,陈红应对该房屋享有绝大部分权益份额。
该离婚协议关于案涉房屋的约定不能认定为单纯的赠与协议性质,但体现了陈红将自己具有较高价值的房产转移给张明的一种让渡。
张明将孩子强行带离陈红住处,并为躲避陈红的寻找而将孩子带至外省,长达40余天不让陈红看见孩子,此后商谈中张明表达出要求陈红以转移案涉房产所有权作为其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前述行为明显超出了离婚过程中父母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合理期限,其行为方式和目的均不应得到法律的正面评价。
陈红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同意将案涉房屋过户给张明的过程中,其意志明显受到了张明相当程度的控制,该内容并非在意志自由的状态下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经过综合考量而做出的妥协的合理范围。
日前,该案件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
你想要或者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可以与对方协商,若是对方不同意,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起诉处理,当然你得证明你更有利于孩子的抚养,比如你的经济收入、你的生活环境、文化程度、甚至你的生活习惯都比对方有优势或者证明对方存在家暴、遗弃、吸毒、赌博等过错行为。另外,2岁以下的孩子,法院更偏向于判给女方,因为孩子此时更依赖于母亲。10岁以上的孩子,还需要看孩子的跟随意愿。总之法院判决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
【法律意见】醉驾保释金应该就是取保候审保证金,交了保证金不需要拘留。【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已婚员工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被开除,要求公司赔偿11万!法院判了……转载自 王大野于2015年6月8日入职某证券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月薪53000元。 公司制定的《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社会公德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情节较轻的,单独或附加采取组织处理、经济处罚,诫勉
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
你好 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争取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以往的案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父母双方可协议轮
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权一直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在教养成本居高不下、生育率持续走低的大背景下,子女抚养权的争夺只能愈演愈烈,这就衍生出一个问题,当父母双方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争议不休时,能不能共同享有抚养权呢? 我们曾经代理过这样一个离婚案件,案件中的男女双方分居已经1年多,孩子跟随女方生活,但是男方一直支付孩子的保姆、教育等大部分开销,而且因为女方平时工作的原因,孩子上下学是由双方父母轮流接送。离婚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谁带孩子都是可以的。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生育孩子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但现在很多年轻一辈的孩子并不想生孩子,或者说夫/妻一方不想要孩子。一个原因是独生子女承担家庭的经济压力大了,二来生养孩子不再受传统传宗接代思想的约束。 问题来了:那结婚后女方不想要孩子应该怎么办呢? 在合法婚姻中,夫妻双方均有权巨鼎是否生育孩子、合适生育孩子的权利。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由此可见
离婚时夫妻都想要孩子怎么办
只能要求男方支付生产费用及孩子的抚养费等费用
原创作者:王幼柏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委员会主任,广州电视台婚姻家事团队首席律师暨法治频道法律顾问 您好,王律师,我老公出轨了,我要让他少分财产或净身出户,可以吗? 本律师的回答经常是这样: 您好,很抱歉,最新婚姻法规定,即使是对方出轨,也不会导致其少分财产或净身出户。每每客户咨询以上类似问题,都是满怀期待希望听到好的答案,而客户听完我解答后,往往都非常失望和难过。我一样感到
要看女方的条件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有就可以要孩子。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双方虽然离婚,但是作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权力和义务。
1.一定要理性面对抚养权的归属。要知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修养和坚实的经济基础,对孩子的成长都是不可或缺的。孩子的成长环境,关乎着Ta的前程和未来。千万不能因为对另一方的憎恨和怨念,错把孩子当成报复的工具。更不要在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后,永久性地跟对方断绝联系,不让对方探视孩子。2.不要像争取财产一样,盲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知道,孩子不是物品,更与财产有着本质的区别。离婚时,将财产约定归
一,没有什么责任: 1,后果就是,如果女方不签字,也不进行亲子鉴定的,孩子很难正常申报户口; 2,大人之间的恩怨,应该由大人来承担和解决,不应该迁涉到孩子; 3,为了孩子的能正常申报户口,当事人最好能签字。 二,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对于不够年龄所生的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 2,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3,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将会构成遗弃罪。1、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应判决由有能力一方抚养。2、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给孩子造成伤害后果,会构成遗弃罪,遭到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一、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会坐牢吗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可以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院起诉。
双方离婚后不想要孩子抚养权的,此时是可以首先由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处理的,如果是实在协商不成的,此时只能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无论如何一定是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的。
您好,您可以选择不还的。对方赠与时您并不知道对方已结婚,这属于善意取得。一般情况下,配偶有权要求第三者还钱,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男方配偶的损失由男方承担,您不需还钱。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地方,或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询来访,我会详细分析您的问题,为您争取最大权益。
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只能是诉讼解决,一般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一般年满八周岁的孩子有权利表达被抚养的意愿,其他年龄阶段,需要考虑双方的生活条件、教育背景、过往经历等综合考虑,抚养费一般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工资的20%-30%按月支付至孩子成年,有需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以直接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