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实际的强制执行行为后就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
2、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刘辉简介刘辉,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二零一八年至今就职于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建筑工程与房地产、税务争议解决及纳税筹划、金融商事及民间借贷。本文共计1906字预计阅读5分钟罚款是法院执行中的处罚措施之一,其对于强制执行目的的实现起到了重要作用,那一般什么情况下法院能使用罚款措施呢?一、罚款的对象。罚款针对的对象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具体包括:(一)被执行人(单位或个人);
法律分析:财产所有人被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生效后将冻结其名下财产作为执行资金,即微信零钱被冻结。 法院冻结资产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是在执行中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冻结金额,应以当事人的申请金额或执行标的额为限,如果所冻结的银行卡中金额不足的,仍然可以冻结其它名下财产,包括新办的银行卡及房产信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
执行中的拘留是一种带惩罚性的强制措施,只有被执行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才可以实施,最常见的是隐匿、转移财产,暴力阻碍执行等。所以申请人和律师要拘留被执行人,首先要收集或者配合执行法官收集被执行人的违法证据,否则,执行法官不可能因为申请人的仇恨而拘留被执行人。法官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不会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因为拘留所是公安局管理的,所以法院送拘留人员时,遇到老、弱、病、残、孕是很难被收押的,对此,执行
询问管理部门,按程序办理
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住宅多为70年产权,可享有到期自动续期的权限。但是,公寓是要主动续约的,要加收续期的费用,一般是在加收一次契税,也就是房屋面积×房屋均价×3%,但是有可能会被驳回。目前,商办公寓仍然有灰色地带,很多开放商用商业土地来建造商办公寓,打着住宅的概念来谋取暴利,目前北上广都已出台相关政策来限制商办,其中北京最严,个人不得购买商办公寓,坊间传言深圳也会跟进“公寓”新政。因此,从
各地对于申请安置房的条件规定会有所不同。但一般规定基本条件如下:1、具有辖区户口、年龄满18周岁、符合“一户一宅”;2、现居的房屋为申请人所有;3、属于无房住户或者住房困难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法律依据《
车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的前提是您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不会受理您的申请。无第三者的事故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是不适用于代位赔偿的。非保险赔偿范围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投保了相关险种后,遇到以
行政拘留、处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暂缓执行,有哪些前提、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了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的条件与程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被处罚人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后,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这一规
我企业在办理废业期间,税务机关已收缴完发票了,但手续还未办理完,这期间我企业又发生一项应税行为,请问我如何给对方开具发票?【解答】(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1.纳
根据《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裁决:1、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2、被申请人未经仲裁庭的许可而中途退庭的。根据仲裁实践,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仲裁庭也可以售出缺席裁决:1、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2、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的原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行政拘留、处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暂缓执行,有哪些条件、流程是怎样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了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的条件与程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被处罚人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后,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 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 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接到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后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办法:一是进行改判。人民法院认为判决确实有错误,或者罪犯确实揭发了重大犯罪事实,或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按照死刑复核程序予以改判;对正在怀孕的
各地对于申请安置房的条件规定会有所不同。但一般规定基本条件如下:1、具有辖区户口、年龄满18周岁、符合“一户一宅”;2、现居的房屋为申请人所有;3、属于无房住户或者住房困难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法律依据《
下列情况可以不缴纳物业费: 1、开发商尚未交房的; 2、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 3、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4、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标准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都知道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驾驶小汽车但是他们往往可能会一句不用担心而导致违法了《道路法统安全法》。那么城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车?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城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车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形下,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队才有权扣车: 1、无机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4、主观要件
村务账目应当按时公开,村民可以查账
您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