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大伯于1952年12月27日出生,系重庆某公司员工,2012年12月27日,谭大伯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仍继续在公司工作。
2016年1月,因谭大伯身体的原因,公司未再聘用谭大伯。
2016年4月14日,谭大伯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000元。
同日,仲裁委以谭大伯超龄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谭大伯为此诉至法院。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本案中,谭大伯出生于1952年12月27日,其在2012年12月26日年满60周岁,根据前述规定,双方的劳动合同在2012年12月27日已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在这些情形中,并不包括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因此,谭大伯请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无法律依据。
据此,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判决驳回谭大伯的诉讼请求。
谭大伯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1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并无需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才终止的附加条件。
本案中,谭大伯1952年12月27日出生,其在2012年12月27日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的劳动合同依法在2012年12月27日已终止,之后双方应为劳务关系。
2016年1月因谭大伯身体的原因,公司未再聘用谭大伯。现谭大伯基于与公司之前存在劳动关系,主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需公司提出,故认为双方之后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律规定,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申请再审】
谭大伯不服,向高院申请再审称: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故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这是对前一规定的补充。
公司明知我2012年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未提出终止与我的劳动关系,表明均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且我也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双方仍系劳动关系。
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16000元。
【再审判决】
重庆高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谭大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在公司工作,双方之间系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即终止,其与用人单位不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之后参加或继续工作的,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务关系。
本案中,谭大伯已于2012年12月27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法已经终止,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在公司工作,与公司形成劳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是双方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本案谭大伯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终止,双方系劳务关系,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规定的情形。
原审法院驳回谭大伯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综上,高院于2018年12月28日作出再审判决,维持二审判决。
案号:(2017)渝民再226号(当事人系化名)
你好,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至于证据,只要能证明你是这个公司的员工就可以,比如说劳动合同、工资条以及考勤记录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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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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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试用期内被用人单位解雇的,如果用人单位能够充分证明您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无需向您补偿或赔偿。如果不能充分证明,用人单位就必须向您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领导和您谈话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话,您就只能主张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时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与是否在试用期内无关,没有及时订立的,最多不得超过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超过这个期限,用人单位应每月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工资(最多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要分两种情况判断: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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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更换法人代表和公司名称不一定有赔偿。如果更换法人代表,但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不需要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企业法人的变更(分立或者合并),并不意味着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时终止;企业法人发生变更后,其原法人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应当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新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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