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我哥有继承权吗
1、房产证是当事人的名字,其哥哥有没有继承权的确定方式:
(1)如果房子是父母给的且已经过户,视为赠与,是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父母遗产时该房不作为遗产分割。
(2)但当事人死后,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哥哥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可以享有继承权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房产继承权的继承条件有哪些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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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处理,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种情况就要看房产登记在儿子的名下是基于什么事实,如果房子确实属于父母所有,只是借用儿子名义借名登记的话,这种情况仍属于父母的遗产,女儿是可以要求依法分割的。详细情况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综合分析。
1、房子为父母所给且已经办理过户,视为赠与,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父母遗产时,该房不作为遗产分割;2、户主去世后在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其可以享有继承权。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孙子一般不能上学,房产证除爷爷的名字外一并包括父母产权信息的能上学。学校一般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的顺序录取,小孩上学需要具有对应区域的户口。 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
虽然是父亲申请的宅基地、父亲出钱修的,但证上却是儿子名字,这房子法律上应当是儿子的财产了,父母的出资,视为对儿子的赠与。儿子去世后,这房子如果是在儿子领结婚证之前修的,房子全部成为儿子的遗产;如果是在儿子领结婚证之后修的,一般是儿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儿媳的,剩下的一半是儿子的遗产。但是,如果父母有证据证明是自己出了全部出资盖的房子,宅基地证上也只有儿子一人名字,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解释,
3、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
房产证上写自己的名字属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其是兄弟姐妹有继承权的。但是兄弟姐妹能继承的前提是如果继承开始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兄弟姐妹才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
如果是车子出了交通事故后,需要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会造成对方的第二年保险费用的增加,至于其他,暂时并未有大的影响;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来履行
可以。按规定办理继承过户即可。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除你外的其它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可继承的房产份额都赠予你,就可以把房产集中到你一人名下。)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
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了。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妻子签字。如果是婚后财产就需要妻子签字了。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
在2015年9月1日之前,只有转账凭据没有借条的借贷案件,原告如果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大部分都败诉。理由是法院认为这笔钱不一定就是借款,很可能是还款或其它款项(碍于情面不能打借条,又担心朋友赖账,如何保护自己我下次告诉你)。所以聪明的律师遇到此类案件(只有转账凭据没有借条)想出了“曲线救国”的办法,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这样起诉的好处就是,举证责任倒置,法院要求收款方说明款项性质,如不能对所收款项做
您好:这 个问题没你想的这么简单,其他人也有继承权,你并非是唯一继承权人,现在转不成 ,想要房产证上变更,除非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房产证上是写我的名字房子,如果是父母给的且已经过户,视为赠与,是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父母遗产时该房不作为遗产分割,兄弟姐妹没有继承该房屋的权利。但你死后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弟姐妹可以享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你好,婚内财产一人一半,所以你损害了对方的利益,有违法行为
拟继承的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 如果房产是公公的,自然没有权利继承。 如果房产是丈夫的,并且没有遗嘱等,儿媳作为法定继承人是有权继承的。
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一般按照居住地(户籍和住房)就近的原则上学,不少地方要求双证(户口薄和第一监护人的房产证均在学区内)才可以,奶奶不属于第一监护人,有的地方规定不行。具体咨询所在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比如2014年长沙市入学规定:报名要求:各区年满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可前往相关学区进行报名。学校招收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包括如下三种情况:1、户籍和住房(查第一监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
如果房产是父母婚内购买的,依法属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你的母亲就只能有权处置房屋一半产权,另一半产权为你夫妻遗产,由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若需要法律帮助请致电详询!
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孙子一般不能上学,房产证除爷爷的名字外一并包括父母产权信息的能上学。学校一般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的顺序录取,小孩上学需要具有对应区域的户口。 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
可以。但需要经车主同意,投保时需要车主的身份证证件。 1.在汽车保险中,投保人是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被保险人是指接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汽车的人。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 2.如果其他人为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车主,投保时也需要提供车主的身份证资料。(这种情况就是人们常说的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不一致)这种情况正常情况下在理赔的时候,钱是理赔给保单上的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