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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别人的钱,他去我家里贴贴单子了,我能起诉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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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别人的钱,他去我家里贴贴单子了,我能起诉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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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一万块钱,我可以向法院起诉,但要符合下列起诉的条件:当事人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

以及案件在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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