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
财产损失的赔偿方式: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
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
您好,具体是几颗门牙,可以告校园申请人身损害赔偿,打闹的孩子一并列为被告。或与学校协商申请走校园险。如需帮助可以到所里详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
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推倒发生骨折的,可起诉要求赔偿,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撞伤的,责任人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孩子在学校里被同学打伤了,一般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
你好,不用担心可以维权,涉及万元赔偿款,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本律师予以必要协助,本人专业处理此类校园意外伤害合理赔偿纠纷案件,费用不多,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应由致害学生家长和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在尽到教育、管理指责的才不用承担责任。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致害学生家长和学校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维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
建议及时带小孩子去医院检查治疗,然后确认责任主体,依法向法院起诉解决。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1,《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
学校有过错,学校与该同学一起承担责任,学校没有过错,由打人的同学承担责任。1、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关于“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2、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执行》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
一般来说要看三个方面,首先看当事人有无违法行为,第二看违法行为和这次事故有无直接关系,第三看这个关系在事故中有多大。如果行人突然横穿机动车道,导致司机根本来不及反应,而司机在这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行人就有可能负全责
无法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倾向认为不构成的,因为必须经过鉴定伤情构成轻伤才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其次,年满十六周岁才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而初中生应该还不满16周岁吧。因为你说的很简单,没法进一步解答。建议可以在你们当地找一个律师当面详询
在民事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相关凭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民事财产损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原则上来说其实是不可以的。因为多数房子烟道大,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做了很多工程来防油烟。如果贸贸然改了位置,密封性会没有原来那么好,使用时间长了,由于气压不同有可能出现被挤压开的情况,后果不堪设想。一般来说,只有一楼的住户有拆改烟道的可能。不是一楼的楼层把烟道堵了,别人就排不了烟了,一楼住户拆改烟道的话,保留排气孔,然后用钢结构把整栋楼的烟囱固定好,不让其坠落,然后再用一根管子将烟排到室外。建议还是不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多分一些。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