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幼儿园及食堂,由于幼儿是特殊群体,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幼儿园食堂和幼儿集体用餐(包括外出活动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
三、幼儿园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1、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园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所有人员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2、所有人员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3、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幼儿用餐安全。
4、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幼儿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幼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幼儿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幼儿园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园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幼儿园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6、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负责人的相关责任:A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人员伤亡;
B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C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D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A不主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B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C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D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E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F卫生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G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H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I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员的责任:
A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B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采购进给食堂的:C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采购
进食堂的。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A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B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C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员的责任:A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B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
C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D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E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的。
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以上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经济罚款,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幼儿园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教育局,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幼儿园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幼儿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14号令)和《学院食堂管理规定》等,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园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园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保障处在主管园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幼儿园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幼儿用餐安全。
第五条幼儿园以多种形式对幼儿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幼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幼儿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幼儿园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园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幼儿园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园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责任:
1、卫生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2、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3、食堂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的;
4、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5、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生产、销售的;
6、用不正当手段私自购买食品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炊事员、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幼儿园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幼儿园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幼儿园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幼儿园食堂外聘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幼儿园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办公室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后勤保障处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4、烹调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2、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 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本单位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其他有关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如下:一、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二、本单位总经理
一、食品进货台帐制度主要内容: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 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按时做好营业场所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 一、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5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1一、食品进货台帐制度主要内容: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烹调加工操作间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化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
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一、幼儿园安全制度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预防异物入耳、鼻及气管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3、保健员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不准吃错药。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不得存放、使用过期的药品,消毒药品专人管理。4、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 ,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
一、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
一、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四、从业人员操作前、
(一)项目总监、总监代表 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落实项目安全总监责任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承担安全监理责任。 明确各管理岗位、各职能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和考核标准,领导并支持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写本项目的《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
九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 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 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 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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