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浩:有事您说话,今天我跑腿,大家好,我是张-浩。柳州的梁女士打来电话说,自己刚刚在南宁的一家公司辞职了,当时公司给她办理了失业保险,她想问一下自己能否在柳州领到这份失业保险金】
【梁女士我是从08年的1月份到08年的6月份就是我购买了半年的失业保险,我想问一下在南宁那边像我这个情况它是否可以有失业金领取的吗】
了解完梁女士的情况,记者立刻来到南宁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所,管理所的张所长说,梁女士的问题可以解决。
【南宁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所张*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和自治区的5号令规定,在异地的失业人员可以在异地享受,那么她需要在我们南宁市办失业人员的登记手续,登记后我们开一个介绍信给对方劳动部门,对方的失业经办机构可以接收她,并且今后的失业金可以在异地领取】
记者了解到,如果梁女士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又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可以申请暂停领取,而且还可以在柳州当地继续缴纳失业保险金。
【南宁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所张*民重新参保以后她再次失业的,那么她二次失业的时候,她到当地劳动部门再次申请劳动失业金,那么这个时候就将她前面应领未领的失业金和后面新缴费的失业金,前后两边连并计算,那么最长时间不超过24个月】
不知道梁女士对张-浩的跑腿办事满不满意,欢迎您发短信过来,有什么不明白的,张-浩继续帮您去打听。电视机前的您,如果有什么问题,也欢迎大家给我们打电话,资讯晚报记者,一定为您效劳。
兰州的苏先生近日咨询称,他原来是兰州某公司的技术员,上世纪90年代中期到外省一家公司工作,并在外地参加了失业保险。今年10月,苏先生所在公司因为与其他公司合并,而解除了与苏先生的劳动合同。苏先生的户口仍然在兰州。请问:失业人员失业地与户籍不一致时,应如何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圣方舟律师事务所梁*莉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21条的规定,对失业人员失业前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
1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
你好,根据规定,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只要劳动者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当事人可以领失业保险金。但是得满足一定的条件: 1、离职原因非本人意愿,不能是个人原因; 2、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已经年满一年; 3、已经在社保登记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
法律分析:已领的失业金可以到职业部门办理退还手续,新单位办理社保时,公民的失业金就会停止支付,可以依法要求社保在重新参保之前一次性支付的失业保险金。也即需要退还的只是找到工作后当月领取的失业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有关材料。
法律分析:外地人员只要满足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的,备齐相关资料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具体流程如下:非本市户口人员办理失业登记,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在本市已办理暂住登记、现处于失业状态、失业前在本市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自失业之日起180日内,即办理就业登记并参保满6个月才能办理“失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
失业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能享受生育保险。失业人员因为此时已经失业没办法领取由用人单位发放的生育津贴。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等。 一、失业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能享受生育保险吗 失业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能享受生育保险。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怀孕的,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断交后是可以补缴的。当事人所在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之后由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共同按照规定来缴纳欠缴的失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
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以下条件:失业人员已经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是中断就业并不是出于本人的意愿;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在社保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并表达了其仍然要求职的想法。法律依据: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以下条件:失业人员已经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是中断就业并不是出于本人的意愿;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在社保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并表达了其仍然要求职的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超过申请失业保险金领取60天时间限制了,就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领。 1、《失业保险条例》中对申领期限有着这样的规定: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之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 2、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待其再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但领取失业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在已申领并按月发放时规定,失业人员当月未申
领取失业金的办法: 1、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人员到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请通过之后,会下发相应的失业金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
您好,退休之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法律分析:有营业执照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不能办理失业登记,也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具体的可以联系人社局进行询问。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其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其三进行失业登记;其四有求职要求并且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如果是主动辞职,不属于非自愿性失业,就不能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
退休后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只有在特定的情况才能领取。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有: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
你好,具体是什么问题呢
法律分析: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申请领取失业金,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送失业保险机构。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
记者咨询了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处,经办人员称,领取失业保险金,要具备四个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姜先生的情况符合申领条件。该经办人员称,姜先生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天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原件以及
1、不可以的,领取失业保险是有条件的。2、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何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本人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就、失业证》、灵活就业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提出申请,填写《失业人员申领就业扶持资金申请表》。二、资格确认。劳动保障中心自接到失业人员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其申领身份、所从事的灵活就业岗位及灵活就业登记等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规定的,在《申请表》中出具意见,上报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批。三、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