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居民户口属于农业户口。
2,非农业户口属于城镇居民户口,但城镇居民户口不仅仅是非农业户口。
3,不管农业 还是非农业都是居民户口。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并不等同于“非农业人口”、“农业“城镇居民”实际上是指城镇常住人口。即在城镇有固定的居所在城镇居住,在城镇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及生活来源并且户口落户在城镇的人员或者户口虽然未在城镇落户,但是其已经在城镇居住、工作、生活并且达到一定期限的人员。所以,只要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均应认定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界定为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但是可以在集体内流转。《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转为非农户口,如果迁到设区市居住,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n如果不是以上情况,可以继续耕种到承包期满。n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
农村小学房屋产权的问题:1、看这小学的房屋是谁建的,如果是村里建的,其产权肯定归村里,如果是教育局建的,产权便归教育局。2、看这个小学的房屋目前还是否用于教学,有些地方因学生较少,有关部门采取联村办学的方式,撤销了一些生源较少的村级小学,那么这些小学的房屋产权原则与我所说的第一条一样,但如果属于村和教育部门联合修建的,一般产权会给的村里。如果因建学校还欠有债务的话,首先以偿还债务为主。
户口迁移驾驶证需要更换,带身份证、驾驶证到户口迁入地车管所换证。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第六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驾驶证更换所需手续: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
关于户口迁移后,结婚证还要更换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不需要。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
【法律分析】:与一般的户籍迁出和转入不同,非农户口转成农业户口需要事先应征求当地农村的同意后方可办理入户。因为涉及农村承包地分配问题,村委会往往不同意。如果你能够得到村委会的“书面同意你的户口迁入的”证明,则可以持证明书去乡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证来实现户口的迁入。 【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
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迁出农村后还是农村户口,那么不需要收回;第二种是迁出农村户口改为非农业户口,那么土地会被收回。关于户口迁出农村后土地承包的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中详细表示: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
嫁出去了户口还在娘家可以分地。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户口未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出嫁女以及户口已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但在新户籍所在地没有取得土地的出嫁女,可以保留原有土地份额。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
宅基地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是本村集体内部组织成员享有的,户口迁出的子女,无法享有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按面积为主,按户口为辅。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知的政策不同。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道不予以合计。有的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
按面积为主,按户口为辅。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知的政策不同。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道不予以合计。有的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
【法律意见】农村户口迁出后,还能迁回原籍,只不过很困难。【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城转非”:1、大学生可申请户口回迁。大学生户口回迁必须是在大学即将结束的最后一年向学校提出申请,并且需要提供个人的毕业证明2、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如果夫妻双方仅有一方的户籍在城镇,且另一方在城镇没有留有其户籍的固定房产,无固定职业;申请回迁时必须要提供个人的无业证明和双方的结婚证明。3
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更多复杂的征地拆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一,从继承的角度,儿女继承父母的宅院合法有效。二,从使用权的角度,子女有权力翻盖房屋。三,翻盖重建需要通过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不得是违章建筑。四,鉴于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政策,儿女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一类是家里人部分迁出户口如果农民只是将家中部分人口的户口迁出,农村家中依旧有人居住、处置土地的话,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的。这个其实很明确,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这要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个家庭共有,这点不容置疑。第二类就比较复杂,就是全家人都迁出如果农民是属于举家全部将户口迁出农村的话,承包地就可能会被回收。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
不能确权了 1、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后,属于非农业户口,不再有土地归属,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所以
孩子把户口迁出去,是可以转回来的。 原来是老家农村户口后迁入了城市户口,可以有条件的迁回老家农村户口。 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以及迁入登记。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
农村三级残疾补助标准如下: 1、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对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按其户籍类别参照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按月给予生活补助。 3、对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四级
法律分析:可以迁回农村。只要满足相关条件的,和普通迁移户口流程是一样的。但是双方在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户口迁移问题,应该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进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起诉方必须能够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
宅基地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是本村集体内部组织成员享有的,户口迁出的子女,无法享有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