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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和土地税使用税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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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和土地税使用税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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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税和土地税使用税怎么缴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因此,租赁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产权所有人--出租方(政府),而不是承租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3、交房产税时是应由A企业按租金收入的12%。你单位不需要按平方数交纳房产税。如果租用个人的房屋,个人是按租金收入的12%纳税。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5、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是每年交,可以一年分2次交,5月交上半年的税、10月交下半年的税,也可以5月的时候一次交清。

6、企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占用了土地,就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

二、房产税和土地税使用税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税率1.2%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土地使用税:大城市:0.5元至10元;

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小城市:0.3元至6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至4元.

面积:上述税率,每个地方税率是不一样的,要看当地税务局的规定。

三、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是两种不同的税,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使用者征收的,而房产税是对房屋进行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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