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桂林外来人口子女上学

问题描述

桂林外来人口子女上学
1个回答

你可以上桂林教育信息网看看,最好直接去当地区政府教育部门咨询需提供的证明有:

(一)家长及就读子女户口薄;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三)居住地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赁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完税凭证)等任何一项;

(四)父母合法稳定的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缴纳城镇职工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你可以上桂林教育信息网看看,或关注《桂林日报》、《桂林晚报》,最好直接去当地区政府教育部门咨询。

以上提供材料时间须在一年以上。

此外学区生政策有两点变化:

一是学区生比例由去年占招生计划的45%提高到50%。另外,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区生条件放宽。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桂林市相关政策规定,从2015年起,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中,要划出45%的比例用于招收学区生,2016年这一比例将达到50%。

这一规定大大提高了学区生报考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率。今年桂林将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区生条件进行修改。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5]9号)精神,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求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与市民同等待遇,一视同仁。

为此,桂林将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区生条件作如下修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区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有学区初中三年完整学籍,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且其实际居住地址在就读学区内的学生。

市区户籍和正常转学的学区生认定条件不变,即由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到学区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的市区户籍学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正常转学,并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累计满三年的学生。

那么民办学校的学生可以享受学区生政策吗?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因为是家长或学生自主择校,不是教育行政部门按划定学区分配进入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所以不属于学区生,不能享受学区生政策。

对此,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如果学生在“小升初”时择校或在就读初中期间转学到非学区学校,那就意味着自动放弃了通过学区生渠道进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机会。

所以,家长选择学校时一定要慎重。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