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去世后,依照法定继承,继承人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您好,股权钱可以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股权的话,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老公去世后他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得根据具体案情判断。1、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属于我国法定继承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有继承权。但兄弟继承权受到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权的限制。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才到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2、夫妻一方死亡后,遗产中属于共同财产的,先平均分割,分割后再进行遗产分割。因此被继承人的兄弟有限定的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执行程序中的财产分配顺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八条: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
1、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为: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都没有担保物权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如果是同意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则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优先于没有办理登记的受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
一、去世后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1、被继承人去世,如果通过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没有第一顺序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人的范围如下:(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二、遗产的构成要件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遗产必须是财产。
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不一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若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也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你的陈述,一般不涉及法律责任的
法律分析:主要看这个支部书记是自己辞职还是职务调动,如果是自己辞职,是辞去了支部书记的职务,仍然是支部委员,如果是工作调动,应该是免职,属于全免状态。
一、父亲死后他的遗产怎么分 首先应析出父亲生前的个人财产,并将其作为遗产,由父亲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其中包括父亲的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均不在的情况下,才有父亲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包括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若继承人中还有胎儿的,应当依法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该保留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
一、五保户监护人有权继承他的财产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指定由其他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是可以继承房产的。如果不是法定继承人,又没有遗嘱,一般是不可以继承房产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那么,根据此规定,你所主张的遗嘱的效力还须深入思考与观察。不过,无论如何,作为继承人享有对遗产的共有权,因此,继承人可正当的要求分割遗产。至于,你所主张的份额,若口头遗嘱无效,那么应当将夫妻共有的财产的分开,另一半由继承人
在现实生活中,当被执行人被法院判决对财产进行执行的时候,执行人没有过多财产可执行,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时候,再继续执行,那么被执行人执行后剩余的财产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被执行人执行后剩余的财产怎么办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
法律分析:抚恤金发放标准的内容是: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
拆迁安置房若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1.第一类小产权房: 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2.第二类小产权房: 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3.第三类小产权房: 在军队享
你好,不可以。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不再发生法定继承。 【法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看看能否在30天内调解解决。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保全后的30天之内起诉。如果不起诉,法院就会解除查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
四个步骤。(一) 初审a.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相关证件和申请材料;b.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c.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为真实、自愿离婚以及双方关于离婚协议中所涉及财产分割、债务分配、子女抚养内容的真实性和自愿性。(二) 受理a.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经初审认为双方当事人基本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要求双方填
1、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