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要是嫌疑人开庭认罪法院认为无罪的怎样判呢?

问题描述

要是嫌疑人开庭认罪法院认为无罪的怎样判呢?
1个回答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律师协会作出的《刑事案件辩护指导意见》规定:“辩护律师认定控方指控的罪名不成立的,应当作无罪辩护。在死刑案件中,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控方指控的罪名而可能构成另一轻罪名的,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主张控方指控的罪名不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另一较轻的罪名。

开庭前辩护律师与被告人达成无罪辩护意见,开庭后被告人当庭认罪的,辩护律师应当申请法庭休庭。休庭后,辩护律师与被告人协商,以达成一致的辩护意见。

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辩护律师应与被告人解除委托关系,并向法庭申请退出本案的辩护工作。辩护律师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辩护律师可以继续进行无罪辩护,但被告人主动解除委托关系的除外。”

依据上述规定:被告人当庭认罪的,但又不主动与辩护律师解除委托关系,辩护律师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辩护律师认定控方指控的罪名不成立的,辩护律师应当作无罪辩护。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