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延期的申请范文
申请人:XX公司,住所:XX,法定代表人:XX。
被申请人:XX公司,住所:XX,法定代表人:XX。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延长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银行的存款90000元的期限。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申请执行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根据(2011)深南法执字第XX号生效执行裁定书,已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银行的存款90000元,冻结期限为六个月,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2年1月1日止。
现冻结期限即将届满,本案尚未执结,为防止被申请人采取转移财产等妨害执行的措施,特申请贵院延长对被申请人银行存款冻结的期限。
祈盼批准为谢!
此致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财产保全延期申请书
申请人:中山市××××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中山市××镇××区××路××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市××××加工厂,住所:××市××区镇××区××路××号,法定代表人:×××,厂长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延长对被申请人账号2144××6740××000××(户名:××市××××加工厂,开户行:交通银行××市××分行××支行)的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的期限。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中经申请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对被申请人的账号采取了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
现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申请人仍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防止被申请人采取转移财产等妨害民事诉讼的措施,特申请贵院延长对被申请人财产保全措施的期限。
祈盼批准为谢!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山市××××有限公司
年月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财产保全延期的法律知识。遇到此类问题,请你认真阅读以上内容。那么希望以上小编为你提供的答案能够解决你的问题。
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意见】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被申请人将来能履行裁判,不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但是,申请人要正确行使这项诉讼权利,不得滥用,以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申请人败诉的情况下,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有错误,因此,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因此,民诉法规定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依法为人民法院的命令提供担保。【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
原告如果在申请保全后一个月内不起诉会自动解封,但如果原告起诉了,就只有等官司慢慢打,到判决生效甚至到执行之后才会解封。期间,如果保全的是公司银行账户,公司着急用资金,可以提供其他财产作反担保,申请保全置换,如不动产的房子等,不过考虑到执行的难易,原告有可能不同意保全置换。
财产保全是法律为债权人设立的保证债权有效实现的制度,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那么是不是只要申请了财产保全,就一定能保证债权实现呢?在执行阶段,对已经申请财产保全的债权和未申请财产保全的债权是按照什么顺序分配,首先要看被执行人属于公民或其它组织,还是属于企业法人?其次要看债权的债权属于优先受偿债权还是属于普通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02条至51
通常情况下,如果要求退房,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商品房退订(定)退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财产保全冻结的工资什么时候解冻财产保全冻结的工资一般会在六个月后解冻,冻结的期限到期,又没有要求继续冻结的,自动解除。在工资被冻结后,被申请人积极履行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会及时解除保全。财产保全冻结的工资什么时候解冻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
财产保全保险的作用如下:1.减低了社会风险;2.提供了社会保障;3.润滑了社会关系;4.提供了信用支持。财产保全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临时措施。
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如何解除,能否解除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未发生约定的反担保责任,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财产保全制度和诉讼禁令制度适用的条件和范围是不同的。财产保全制度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中,保全申请可以在诉讼前和诉讼中提出,保全的范围可以是被告的全部有关财产。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
财产保全需要怎么申请 一、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对当事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3.在起诉前,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且必须提供担保。法院不能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4.其他适当的保全措施。 5.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 6.在诉前或诉中
一、财产保全解除如何申请财产被保全后,出现保全解除的情形时,申请人要向人民法院申解除保全,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解除的情形包括提供了担保;未及时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财产纠纷案件,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财产解除保全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采
如果是诉讼前财产保全,您可以随时申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要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若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人民法院将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终止;诉讼中财产保全,只要您立案完毕即可在案件审结完毕前向审理您案件的法官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财产保全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机器
正常申请没有难度。需要提供保全价值相等的抵押物。申请成功后便于你官司胜诉后的执行。
如果确实是法定代表人自己欠钱,只能起诉其个人。如果是个人名义出面借钱但用于公司经营,应该属于公司借款,可以起诉公司还钱。
一、民法典中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失有哪些民法典对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失有哪些没有规定。财产保全的损失包括财产保全期间造成的价值损失、财产保全期间可以获得孳息损失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
一、财产保全担保的方式 (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按照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但司法实践中,在各个法院,无论诉前财产保全还是诉讼中财产保全,
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2、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银联账户,网络财产;3.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4、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5、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6、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
财产保全需要以下法定条件:1、需当事人提出申请。2、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