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案件办理流程
第一步: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作证、工作服、工资表、考勤表、押金条、通知书、人证)
第二步:进行工伤认定
第三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第四步:依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
第五步:与单位协商
第六步:申请劳动仲裁
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劳动关系证明/工作期间受伤证明:
#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作证、工作服、工资表、考勤表、押金条、通知书、人证。
#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文件。
#以上都没有的情况下,可以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调查,从而取得劳动关系证明。
#仍然不行,则申请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
第二步:工伤认定申请:
1、提出申请: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2、提交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申请时效: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提出则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公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4、回复日期:
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向用人单位送达举证通
知书进行调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
材料。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5、取得工伤证。
不服可复议(60日内)或行政诉讼(3个月内)。
第三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1、提出申请:
经治疗,伤情比较稳定后,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书)。
2、鉴定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时效: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4、取得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第四步:依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
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
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
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月发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要求: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
的,由用人单位按月给付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
项社会保险费。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
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
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规定)。
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
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
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
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
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亡待遇标准: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
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5、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6、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7、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3年的上年度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
)24565元*20倍=491300元。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十三)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形: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二、工伤常见纠纷及专家建议!
【风险提醒】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如果没有简历完善的工伤事故认定和处理的制度、流程,将容易因工伤问题引发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
【专家建议】用人单位一定要注意积极参加工伤保险,谨慎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宜,完善规章制度和相关流程。
因为工伤的程序特别复杂 ,涉及劳动关系认定、认定工伤、伤残鉴定、工伤赔偿,这几个程序有时会出现仲裁、一审、二审,单位聘请律师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个是单位负责人对工伤流程不熟悉;另一个是以委托律师走复杂的程序从而让受伤者放弃一些利益。
因此请一个专业的工伤劳动律师协助是最好的。
工伤案件办理流程:一、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二、进行工伤认定。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四、依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五、与单位协商。六、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
为规范执行案件办理流程,推进执行信息公开,保障执行工作高效、规范、公开、文明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等规定,结合北京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第一章 执行准备与启动第一条【承办人确定】执行案件立案后,遵循随机原则确定承办人。但出现同一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等
1、公安机关交警接到报案后,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和调查,对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品驾驶车辆的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等检材,送交有检验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2、车辆驾驶人员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不具备抽血条件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办理流程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一、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办理流程是怎样的⑴机关保险办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录入微机开出《接收证据材料清单》。如材料不齐的,当场或15个工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工作带来的损失,工作单位都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那工伤保险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一般需要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社保登记和待遇核准等步骤。1、工伤认定申请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按如下材料报送申请:①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4份)②填写《个人信息表》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报酬领取证明即工资条复印件或工友书面证明等)④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流程一、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且为举报人保密。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应书面推荐3-5名代表投诉。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
交警查验事故现场,做驾驶员酒精测试,达到醉酒状态,交警做出拘留决定,报检察院公诉,法院做判决结果。具体流程有:1、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2、通知拿验血报告。酒精含量大于80/mg的为醉驾,处罚结果:掉销驾证,五年禁考驾证,由交警移交检察法,提起公诉。3、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后审。4、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等待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5、检察院下达起诉书。6、等待法院开庭宣判
一、醉驾案件办理流程是什么?具体流程有:1、抽血。2、通知拿验血报告。酒精含量大于80/mg的为醉驾,处罚结果:掉销驾证,五年禁考驾证,由交警移交检察法,提起公诉。3、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4、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5、检察院下达起诉书。6、等待法院开庭宣判。7、法院下达传票。8、司法局受权当地司法所做调查。9、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调查报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议,法院根据这些调查
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一、申请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
办理工伤死亡理赔的流程: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单位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死亡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证明、死亡证明等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支付工亡待遇。
在网上办理工伤保险停保的手续:查找当地社保局的官方网站,登录企业账户进入办事大厅,选择单位申报业务;选择“员工信息变更”选项;选择“停交”选项;选择需要停交的人员,保存确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
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具
工伤了怎么办? 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2、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根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单位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如何鉴定? 伤残鉴定以工伤认定为前提。职工发生工伤,先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补偿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
办理流程1、电话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2、书面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3、审核材料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
本事项无需受理条件。二、办理材料暂无三、办理流程暂无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塘沽)滨海文化中心(汉沽)河西四纬路(大港)世纪大道68号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15日内作出决定。六、办理机构人力社保局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暂无法定依据
一、起诉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二、审理阶段这是诉讼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到对方。对方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2、调解,在审理离婚案件,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先进
1、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效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3、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对工伤
工伤鉴定有哪些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交材料,材料齐全进行受理,材料不齐全进行补正2.受理后经核实符合认定情形进行认定,不符合认定情形不认定。受理条件1.申请人为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2.所需提交的材料准确、完整;3.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
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一、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二、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三、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