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地工人未经培训上岗造成安全事故谁负责
近日,黄岛区安监执法局对因未进行员工岗前培训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青岛某建设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限期改正违规行为,并罚款人民币15000元。
据悉,该公司于今年承包了黄岛区10KV甲旺墩线铁塔工程项目,一次施工中,作业工人王某在一个临近路口的院内拆除支线线路,不料电线杆突然倾倒,致使正在电线杆上作业的王某猝不及防从高处坠落。
王某被送往医院后经医生诊断其右腓骨近端骨折,内侧缘见骨片分离,右腿小腿骨折,鼻梁骨骨折,虽无生命危险,但已构成重伤,需长期卧床治疗。
黄岛区安监执法局监察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对施工单位青岛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调查之初,涉事单位负责人百般推卸责任,同时也拒绝提供工人安全作业培训档案。
当执法人员将收集的资料一一列出,企业负责人在铁证面前终于承认是通过熟人介绍召进了王某等几名工人,为见效益赶工期,没有对这批工人进行任何安全教育培训就安排其上岗作业,由于工人们缺乏安全意识,未对电线杆进行检查就攀登作业,最终发生了重伤事故。
根据法律规定,高处作业人群属于特种作业人群,“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依据《山东安全生产条例》,安监执法局对发生事故的青岛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并督促其限期改正违规行为。
目前工人的治疗及赔偿事宜已经协商完毕。
区安监执法局分管负责人介绍,作业人员技能的熟练与否,安全意识强烈与否,与安全生产息息相关。一份事故统计分析结果表明,由于作业人员的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造成的事故在各类人员伤亡事故中占到60%左右,而这些违规作业行为与工人缺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有直接关联。
“下一阶段,黄岛区安监部门将加大对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任何生产经营单位在任何时候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都必须抓紧、抓好,这不仅是企业安全的需要、效益的需要,更是企业长期生存发展的需要。”
该负责人说。
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定,挖掘道路的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须及时清理现场,修理路面和道路设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
在公司生产的时候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那么造成的损失就是非常严重的,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公司一定要定期检查设备安全性,降低操作的危险系数。那么发生了安全事故要怎么解决呢?这个责任要谁承担呢?下面我们请小编给我们详细介绍下公司出安全事故谁负责。 一、公司出安全事故谁负责 安全事故发生之后,除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还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我们知道工厂在进行生产活动的时候,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的,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安全事故的话,那么相关的负责人就要承担责任,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工厂出了安全事故谁负责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厂出了安全事故谁负责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
一、电梯安装期间出现安全事故谁负责 一般事故发生由电梯管理者和物业公司负责。电梯使用管理者负有电梯安全保障义务。当电梯发生事故或故障造成损失时,电梯使用管理者对受害者承担第一赔付责任。使用管理者承担第一赔付责任后有权对造成电梯事故或故障的生产企业、安装企业、维保企业、检验单位和使用人进行追偿。 在理赔方面,很多五个公司借助保险公司来转嫁风险:每部电梯每月只需5块钱(60元/年),就可以享受每台
工地上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或者施工者负责,在发生事故之后应当及时进行上报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查明事故原因后进行整改,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工地上出现一般安全事故谁负责 工地上出现一般安全事故应由施工单位或者施工者负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
现在的小区大部分都是电梯房,那么电梯在给人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的,如果电梯坏了对居民的生活是有很大影响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电梯出安全事故谁负责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电梯出安全事故谁负责 一般事故发生由电梯管理者和物业公司负责。电梯使用管理者负有电梯安全保障义务。当电梯发生事故或故障造成损失时,电梯使用管理者对受害者承担第一赔付责任。使
劳务分包人发生工伤由承包单位处理。劳务分包应当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单位,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分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
电梯安装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般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有其他有过错的责任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可以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向该过错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
电梯安装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般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有其他有过错的责任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可以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向该过错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
学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出现的安全事故谁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关系,而不是基于民事法律规定和血缘关系而形成的监护关系。学校只有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或组织校外活动过程中造成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中发生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的意外,才承担教育、管理
一、承揽合同的安全事故谁负责如果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的,一般由承揽人承担安全责任。如果定作人有过错的,定作人承担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
电梯安装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般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有其他有过错的责任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可以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向该过错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
共享单车造成的事故谁负责
一、劳务分包出现安全事故谁负责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行业进行劳务分包的,无论发包单位、分包单位都有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要签订分包合同时,要在合同中载明双方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
您好,要看协议书怎么约定
一、造成安全事故对主要负责人如何处罚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窒事故后,依据事故造成的原因和事故等级,对主要负责人给予罚款、撤职、追究刑事责任等的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
一、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分别包括哪几个方面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按照事故原因划分: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
【法律意见】监理在安全事故中承担监理责任。【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
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检举和控告、规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采取有效措施。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施工
不是故意的,就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那么就不用负刑事责任了,但是毕竟你把别人打伤了,是需要赔偿别人的相关费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