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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保在异地看病如何报销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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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保在异地看病如何报销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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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哈尔滨医保在异地看病如何报销?

1、参保职工在国内出差、探亲、旅游、外出等因急诊需要立即住院的,可以在当地非定点医院进行急求,要求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向医疗保险机构报告。

出院后携带住院的相关资料递交到医保办,经医保办组织专家组鉴定符合急诊急救条件的,可以给予报销。

2、如果是长期须异地居住,可以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变更手续,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9月份。备案需持《医疗保险证》、《哈尔滨铁路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审批表》和居住地户口或暂住证复印件等材料办理。

异地居住人员可就近选择3家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就医医院,并报医疗保险机构备案。

二、哈尔滨医保在异地看病如何结算?

异地转诊、急诊、已办理异地就医的在异地发生医疗费用结算,由本人或代办人携带医疗专用结算票据、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清单(含具体费用项目、数量、单价)和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医嘱单、出院小结),除以上材料外,转诊患者须提供《异地转诊申请表》或转院证明,急诊患者须提供急诊证明,到哈尔滨市医保中心送交报销材料。

经审核后,将《医疗费报销审核凭证》交予本人或代办人,费用结算后,本人或代办人持《医疗费报销审核凭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市医保中心领取《医疗费支付凭证》,凭《医疗费支付凭证》到财务部门领取所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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