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范围
(一)特殊病:
1、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白血病及颅内脑实质肿瘤)
2、肾功能衰竭
3、器官移植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慢性病:
1、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抑郁症)
2、癫痫
3、帕金森氏病(震颤麻痹)
4、冠心病
5、支气管扩张(含支气管哮喘)
6、肺心病
7、心力衰竭
8、脑血管意外(包括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
9、糖尿病
10、肝硬化
11、老年型前列腺增生Ⅱ°、Ⅲ°
12、慢性肾小球肾炎(含肾病综合症及隐匿性肾炎)
13、结核病
14、慢性活动性肝炎
15、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Ⅱ~Ⅲ期
16、严重性类风湿关节炎
17、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上述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特殊病、慢性病就诊证,享受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
(二)申报参保人员须认真填写《特殊病、慢性病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将相关病种要求的病情诊断、检查情况、病史及服药史的资料粘附《申报表内,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统一负责到医保中心办理。
(三)《申报表可从网上下载或到单位经办人处领取,《申报表附后。
(四)申报时间:特殊病申报为自然年度内每个月的1—5日,慢性病申报为自然年度内逢单月的1—10日,遇节假日顺延,逾期不予办理;既患有特殊病又患有慢性病,且同时申报的,按特殊病申报的时间进行申报。
(五)不符合办理条件退回申报资料后,补充新资料又申报的,视为新申报,按正常的申报时间和程序办理。
三、办理程序
(一)申报结束后,对申报资料的个人信息进行真实性核查,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医保〔2005〕28号)文的要求对病种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由审核人提出准入的意见及具体准入的病种;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提出理由;审核人应将准入与否的原因写入《申报表中的“准入或未准入原因备注栏”。
(二)申报资料审核完成后,由审核人分析完成当批特殊病、慢性病审核准入的情况说明,同时制作《特殊病、慢性病初审表,对当批申报参保人员的准入情况作详细登记。
(三)建立特殊病、慢性病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准入制度。《特殊病、慢性病初审表完成后,交由主任办公会讨论审批,对初审准入病种进行核查和确定,主任办公会确定并签字的准入名单,为最后确认的准入结果。
(四)主任办公会对当批特殊病、慢性病的初审结果核查确定完成后,制作《特殊病、慢性病就诊证(以下简称《就诊证,并将准入的相应参保人员特殊病、慢性病病种信息录入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发放《就诊证和病历手册给参保人员。
(五)将已获准入的参保人员的《申报表编号整理存档;建立特殊病、慢性病准入的资料档案库。
(六)特殊病在申报结束后的25日内办理完毕;慢性病在申报结束后的前25日内完成初审,后25日完成审定及制卡登录工作。
(七)新增加病种合格准入后,结合已办理的还在正常享受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的具体病种,重新制作新《就诊证,待发放新《就诊证时,收回原《就诊证。
四、《就诊证及回退资料的领取
(一)《特殊病就诊证及回退资料的领取时间为申报月后次月的1至5日,《慢性病就诊证及回退资料的领取为申报月后单月的1至10日,遇节假日顺延。
(二)《就诊证发放的同时,配套发放《云南省医疗保险就诊病历手册。
五、《就诊证的遗失办理
《就诊证遗失补办,须持单位证明、社会保障卡及近期半寸免冠照1张,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到省医保中心申请补办,补发的时间原则上为7个工作日,但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缩短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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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的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前往特殊病种门诊办理;2、提交《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医保手册》、相关病历资料等文件;3、符合条件的,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法律依据:《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第六条探索适合门诊统筹费用控制机制和结算管理的方式。根据门诊就医和医疗费用支出特点,积极探索总额预付或按人头付费等费用结算办法。充分发挥医疗保险集团购买的优势,采取定服务机
慢病报销办理流程如下:在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应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到病房住院,出院时由医生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1、申请人前往特殊病种门诊办理;2、提交《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医保手册》、相关病历资料等文件;3、符合条件的,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4、法律依据:《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第六条 探索适合门诊统筹费用控制机制和结算管理的方式。根据门诊就医和医疗费用支出特点,积极探索总额预付或按人头付费等费用结算办法。充分发挥医疗保险集团购买的优势,采取定服务机构、定服务项目、定
申请流程:1、到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中心进行检查鉴定,鉴定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疾病。2、患有以上特种病患者,医院收齐资料后统一交社会保险局审查确认。3、确认后办理《特殊疾病卡》。4、申办人只需在确认通过后到相应申办医院领取《特殊疾病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
上海门诊大病医保【受理机构】: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登记范围】:城保门诊大病范围及镇保门诊大病范围【有效期限】:6个月【咨询电话】:021-962218/12351上海城镇居民门诊大病医保范围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
一、上海大病退休怎么办理流程需要满足:1、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2、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符合上述条件的:向参保社保局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
1、由患者本人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正式的申请表。2、将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上报社保中心,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审核后,办理慢性病证历。专家委员会对慢性病的鉴定一个季度举办一次,鉴定所需费用由个人或单位承担。3、患者在指定的医院门诊部看病购药。4、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保中心予以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同时将《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清单》连带处方、发票、慢性病证历、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等一并存档。5、法律
大病门诊办理流程:1、本人到当地社会保险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报所在单位;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1、提交申请。2、受理申请并进行费用审核: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3、财务付款。
一、市区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一)所内户口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二)所间户口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
特殊门诊办理流程如下:1、初审申报。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
如何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根据东莞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即可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那么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办理过程需提供哪些资料?东莞因病提起退休办理流程【承办机构】:东莞社保局及分局【办理时间】:每月25日前【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内【咨询电话】:0769-12333【相关业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办理条件
1、提交申请。2、受理申请并进行费用审核: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3、财务付款。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的通知为做好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参保人员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水平和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规范参保人员合理就医用药,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特慢病门诊管理的通知(云劳社办〔2005〕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特殊病慢性病门诊管理的通知(云医保〔2
办理流程:1、申请。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申请时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口需提供我市居住证原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重大支出证明以及当地民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2、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
办理流程:1、申请。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申请时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口需提供我市居住证原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重大支出证明以及当地民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2、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
办理流程:1、申请。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申请时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口需提供我市居住证原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重大支出证明以及当地民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2、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
1、提交申请。2、受理申请并进行费用审核: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3、财务付款。
1、由患者本人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正式的申请表。2、将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上报社保中心,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审核后,办理慢性病证历。专家委员会对慢性病的鉴定一个季度举办一次,鉴定所需费用由个人或单位承担。3、患者在指定的医院门诊部看病购药。4、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保中心予以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同时将《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清单》连带处方、发票、慢性病证历、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等一并存档。5、法律
1、参保人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镇保人员至定点区县的医保中心或服务点,下同)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时,应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上海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2、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