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我公司将现有的存货(商品房),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剥离给总公司,同时冲减资本公积。请问就此业务我公司是否纳税?
【解答】
公司相当于将商品房无偿赠送或分配给母公司,按现行税收政策相关规定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印花税。
【问题2】
请问依据的文件是什么?
【解答】
一、营业税及附加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实质为子公司将商品房无偿赠送给母公司,因此,子公司应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二、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上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不属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应视同销售房地产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五)用于对外捐赠;
根据上述规定,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应视同销售该商品房,确认收入,相应合规的商品房成本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准予税前扣除。
四、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因此,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在办理产权转移书据时,应缴纳印花税。
【问题3】
会计处理是冲减了资本公积,是否为投资收回?
【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规定,资本公积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若企业减资,股东收回投资,对收回的投资不仅仅是冲减资本公积,还涉及冲减实收资本等。
房产共有人可以放弃产权。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的房产共有人对其所有的房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以放弃其享有的共有房产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
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2、从上市企业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企业,都不需要缴税。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
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2、从上市企业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企业,都不需要缴税。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
自然人投资者涉税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纳税。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根据上述规定,甲企业需将该项股权转让所得并入生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
引言:母子公司之间经常会产生资金借贷,这其中的税务处理比较复杂,本文就从案例出发,介绍下母子公司之间资金借贷业务中母公司涉及的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问题。案例|困扰:案例一:甲公司将自有资金1000万元出借给其控股子公司乙公司,约定年利率为6%,借款期限是一年。一年后,乙公司归还1060万元。注:甲乙公司均非金融企业,企业所得税率均为25%;案例二:甲公司将自有资金1000万元出借给其控股子公
开店如何纳税?律师解答:纳税人需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设立登记。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依法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领购发票等。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
1、子公司可以出具发票给母公司。子公司和母公司都是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如果相互之间有经济往来,需要开票的,可以依法提供票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方出轨,对方可起诉离婚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情况下以买卖的形式比较好点
房产由母亲过户给儿子需要的手续是:签订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母亲签字(共有房产需要父母双方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
母亲将房产过户给儿子需怎样办过户手续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与截止时间应如何做判定?【律师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对纳税人自建、委托施工及开发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是
目前来看,房屋过户主要分为三种方式:继承、赠与,以及买卖。不过这三种方式分别面临着不同的操作流程以及法律风险,所要缴纳的费用也各不相同。且等到房屋过户之后想要二次出售,又会产生不同的税费征收标准。卖房、赠送、继承分别需要多少钱呢?相信很多人都有疑问,为什么自己的房子送给自己的子女还需要掏钱呢?答案是肯定的,就算是送给子女也不能是免费的。按照大部分一线城市的情况(北上广深除外),以一套面积为90平米
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
你好 母公司将房产土地等无偿划转给100%控股的子公司,若是符合财税[2014]109号中规定的条件,可以选择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免征企业所得税。注意1: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后,作为资产划出方以及资产划入方均可不确认所得。并且可按照被划转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认计税基础和计提折旧,故双方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注意2:特殊性税务处理,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讲,只是纳税主体从母公司转变为子公司,时间也相应递延而
不用交税。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一)纳税申报的方式《征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
子公司和母公司是独立的两个法人组织,在业务往来中需要开票的可以依法开具发票,如实缴纳税款。总公司和分公司就不同,如果承包单位仍使用分公司的名称对外经营,则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由总公司统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