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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遗产怎么分配

问题描述

儿子去世遗产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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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儿子去世遗产怎么分配   儿子死亡后,如果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财产一般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时,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因此,在儿子去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就应当根据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分配遗产。

  首先应当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进行继承。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三、财产继承的特征有哪些   (1)财产继承的发生原因具有特定性。

财产继承是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法律现象,这是财产继承发生的法定原因。

  (2)财产继承的主体范围具有限定性。公民死亡后,能够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国家、集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都不能作为继承人,只可以作为受遗赠人。

此外,能够作为继承主体的自然人,也有一定的限制,即只能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死者的近亲属,除此之外的人只能成为受遗赠人。

  (3)财产继承的客体范围具有限定性。继承是处理死者财产的法律制度。作为继承的客体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他人的财产、国家、或集体的财产都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

公民虽然死亡,若未遗留任何财产,也不会发生继承。因此,继承是以私有财产的存在为前提的。

  (4)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具有权利变更性。财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已经不再是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其财产权的主体必定要发生变更,要么转移给继承人,要么转移给受遗赠人。

因此,公民死亡时发生的财产转移不都属于财产继承。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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