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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江西九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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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江西九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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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种侵犯财产犯罪具体数额标准(以人民币计算): (一)诈骗罪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4万元为起点;

数额特别巨大,以20元为起点。2、合同诈骗罪的具体数额标准参照诈骗罪确定的数额标准。合同诈骗罪的数额以实际诈骗所得的数额认定,签订合同的标的额,可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考虑。

3、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的数额较大,以5万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20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80万元为起点。(二)抢夺罪 (注明:2002年已改,2002年8月2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赣高法发[2002]100号。

) 1、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百元为起点。2、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千元为起点。3、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5万元为起点。

注2002年已改为3万元 (三)聚众哄抢罪 1、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为起点。2、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万元为起点。

(四)侵占罪 1、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5千元为起点。2、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5万元为起点。(五)职务侵占罪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以1万元为起点。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巨大,以10万元为起点。(六)挪用资金罪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较大以2万5千元为起点;

进行非法活动的,以1万5千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以15万元为起点。

(七)敲诈勒索罪 (注明:2000年已改,2000年5月2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赣高法发[2000]16号。

)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百元为起点。注明2000年已改为二千元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1万元为起点。

注明2000年已改为二万元 (八)故意毁坏财物罪 注:已被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一)更改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为起点。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2万元为起点。(九)抢劫罪 1、抢劫罪数额巨大以1万元为起点。2、多次抢劫确定为抢劫三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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