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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噪音太大、凶宅、漏雨等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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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噪音太大、凶宅、漏雨等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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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屋买家在购买之前就已经知道房屋存在噪音太大、房子之前死过人、房屋漏雨等质量问题,并接受了,则买家一般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退房。

只要不能修复或者解决一般可以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最高院关于房屋买卖的司法解释规定,房屋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家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噪音太大、严重漏雨、凶宅等属于卖家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家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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