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道路交通法第五十二条是什么的回答如下,希望能帮到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全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看到了吧该条款没有分项,不存在楼主关心的“第二项”。
如果勉强算是第二项的话,那就是“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楼主关心的,会不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呢?该条例第52条是:全文:“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1、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指的是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要注销驾驶证,适合驾驶其它车型的,可以变更驾驶证的准驾车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
第五十七条 道路交通法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2.本条规定了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如:不走人行道和非机车道、不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强行拦车、不按规定乘车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2.本条规定了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如:不走人行道和非机车道、不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强行拦车、不按规定乘车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2.本条规定了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如:不走人行道和非机车道、不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强行拦车、不按规定乘车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六十三条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
一、这是《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刑事拘留的规定,如果收到的通知书上有这个条款,说明当事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了,通知书上会有涉嫌的罪名和羁押的地点。二、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不是若干天就可以出来,符合逮捕条件的,会被逮捕,一旦逮捕,将会长期羁押,等待审判
以下就是治安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释义:根据本款规定,扣押的范围是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这里所说的“物品”,主要是指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占有的或者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的场所发现的与案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一般是指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较小、造成的影响不大等情形。本行为一般多为个人实施,但也不能排除某些单位实施本行为,如有的公司伪造国家机关的公文,进行非法经营。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停放】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道路交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是:“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原文:“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
1.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四十四条 机动丰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释义】 本条是关于机动车通过路口的规定。一、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交叉路口”,也称为平面交叉路口,是指两条或两条以上道路在同一平面
1、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指的是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要注销驾驶证,适合驾驶其它车型的,可以变更驾驶证的准驾车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
你好,下面是我国道路交通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是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一般性规定,即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内容如下: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2.本条是对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的行为的处罚规定。
刑法的追诉时效,是指刑罚对犯罪追诉的有效期,刑罚根据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将追诉时效期限分为四种: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因此如果在没有超过刑法追诉时效的情况下,可能会因为违反刑法的有关规定而被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