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的规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拍卖)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
2、向国资委提出资产处置的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关于处置资产的函(一式二份。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基本信息;固定资产状况说明;资产出售意向及方案等)。
(2)具有法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一式二份)。
(3)《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经国资委审核同意后,以不低于评估价作为底价通过产权交易所向社会公开拍卖。
4、拍卖收益要上缴市财政(国资)专户,并将拍卖的有关情况报国资委备案。
5、上述资产为土地的,交由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对拍卖形式的几点认识 1、不能因拍卖中存在一些问题就否定拍卖的意义。
不可否认,在目前的拍卖中的确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拍卖的效果,但这些问题并不是拍卖本身的问题。应该说拍卖这种形式比起其它方式而言,更具公开性、公平性、合理性,而且可以肯定地说,在国有资产中处置中不采取公开拍卖的形式,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会更多,在各地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
2、拍卖的方式应不断创新完善。任何一种监督方式它都有局限性和适应性,不可能“己治百病”,不可能一劳永逸,因此,对拍卖的形式和程序也应根据新情况不断地创新完善,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任何有效地创新都应鼓励尝试。
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垫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的分类与金融资产的计量密切相关。因此,企业应当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将其划分为下列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专业分析:第1、客户委托,拍卖行接受: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就是拍卖行,拍卖行以自己的名义主持拍卖在接受委托后。第2、鉴定与估价拍卖:拍卖前的第1项准备工作是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核定房产评估,并评估结果产生的相应责任承担。第三、拍卖房产底价的确定:指拍卖销售应达到的低价格基数,导致拍卖失败往往是由于底价过高,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
纪委办案流程是如何规定的纪委办案流程的规定:线索处置。收集受理各个渠道反映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是监督执纪工作的源头;谈话函询。纪委对问题线索,通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方式进行处置;立案审查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将进入立案审查环节,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审理案件审查结束。 纪委办案流程是如何规定的的法律依据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
纪委办案流程的规定:线索处置。收集受理各个渠道反映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是监督执纪工作的源头;谈话函询。纪委对问题线索,通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方式进行处置;立案审查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将进入立案审查环节,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审理案件审查结束。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纪委办案流程的规定:线索处置。收集受理各个渠道反映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是监督执纪工作的源头;谈话函询。纪委对问题线索,通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方式进行处置;立案审查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将进入立案审查环节,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审理案件审查结束。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租房自住2、出境定居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8、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
纪委办案流程的规定:线索处置。收集受理各个渠道反映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是监督执纪工作的源头;谈话函询。纪委对问题线索,通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方式进行处置;立案审查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将进入立案审查环节,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审理案件审查结束。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办理流程:1、申请。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申请时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口需提供我市居住证原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重大支出证明以及当地民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2、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
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法院应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法院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工资包括: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3)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试用期工资(学徒的生活费);(四)运
依照以下流程进行重大资产重组:1、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的决议。3、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该决议。
1、主审法官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所地(是诉讼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住所地;是法定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单位住所地)。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被告 (或被上诉人)、第三人(或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 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2、 宣布合议庭
拍卖保证金的法律规定:保证金数额由人民法院在起拍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范围内确定。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保证金数额由人民法院在起拍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范围内确定。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
律师解答夫妻连带责任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中: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
1、打开双跳灯(又叫双闪,一般在中控台中央,三角形符号),2、有拍照手机的,先拍照,一定将两车、标志线拍进去,尽量能够一眼看出实际情况,没有拍照手机的,找粉笔画线,将车轮廓画下来,如果没有带任何可以记录作用的工具,而事故责任判定不会有问题的话,可以靠边撤离现场(比如追尾事故)。3、打报警,说明地点,交警会问你能否移动车辆,能移动要撤离现场的。4、撤离事故现场,也就是离开马路中央的通行区域(尽量靠边
办理流程:1、申请。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申请时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口需提供我市居住证原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重大支出证明以及当地民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2、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
土地是国有的资源。我国拥有的三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因为我国实施的是土地公有制制度。那么关于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吗?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是属于无形的资产的,但是也存在很多例外的情形,比如开放商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对外发售了房子,这笔费用也计算在房子的成本中就是不属于无形财产。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规定,公证的一般程序由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出证)三个基本环节构成。一、申请与受理(一)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程序,明确浦口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处非联发〔2008〕4号)、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62号
你好: 建议向社保部门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