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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武汉户口能在武汉办理结婚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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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武汉户口能在武汉办理结婚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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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武汉户口能在武汉办理结婚登记吗

非武汉户口不能在武汉办理结婚登记。

1、要办理结婚证,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男方或者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不可以在双方户口以外省份办理。

2、如果有一方是武汉户口的,可以在武汉办理,如果没有,需要在男女双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证。

3、根据《民法典》及婚姻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达到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在男女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即,双方非武汉户籍,无法在武汉办理结婚登记。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好了,关于领取结婚证的问题我们今天就说到这了,看了这么多之后是否对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的一些注意事项有了一定的认识了呢?

婚姻是人一辈子的大事,在做决定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最后,小编提醒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或是需要法律咨询,自己又不知道如何解决时,请在线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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