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起诉书可以当庭变更内容吗
第一,起诉书原则上是不允许变更的。起诉书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交的一份法律文书,类似于民事起诉中的起诉状,但绝不能等同于民事诉讼中的起诉状。
如检察官只能根据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与相应的证据作出指控,且起诉书的撰写都有严格的格式要求。此外,人民法院在审判时,审判范围也只能根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的内容而进行,不能超越指控范围而进行审判。
第二,起诉书在特殊情形下可以作变更。包括追加起诉、变更起诉、补充起诉。
补充起诉,是指在审判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被告人还有其他犯罪事实未提起公诉,包括漏罪或遗漏其他犯罪事实,从而向法院增加起诉指控的内容。
追加起诉,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同案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检察机关认为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时,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的内容。
变更起诉,是指在审判中,检察人员发现起诉书中的部分内容,包括被告人的身份、指控事实、认定罪名、适用法律等存在错误或者不当时,向法院变更原起诉书的部分内容。
此时,变更起诉书中必须说明原起诉书中已经变更的内容失效。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六十条,第四百六十条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起诉、追加起诉或者变更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作出是否补充侦查、补充起诉、追加起诉或者变更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裁判。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形式起诉状原则上不能做变更,但是在特殊情况也可以做出相应的变更。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1、刑事案件当事人没有权利查阅卷宗。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不可以查询卷宗资料的,只能由代理律师进行查阅。2、刑事案件结案后当事人不能复印卷宗,只有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期间为行使辩护权可以复印案卷材料。
刑事案件家属可以帮被告人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
在去进行刑事案件处理的时候,检察院是需要进行核实检查的,确定没问题的话,是会进行诉讼的,那么刑事案件起诉书属于保密的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案件起诉书属于保密的吗 刑事案件的起诉书是保密的,不对外公开。但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人民
小的刑事案件公安局长不可以撤案,一旦刑事案件立案后,只有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才会撤案处理,公安局长也不得干涉程序规定。撤案之后一般就是没事了,但是立案所做的笔录是不会消除的。 一、小的刑事案件公安局长可以撤案吗 小的刑事案件公安局长一般可以撤案。派出所的立案只是立案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中如果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派出所就会停止侦查。提醒您,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
法律分析:不可以。刑事案件,涉案的当事人在被刑事拘留以后是不能会见家属和亲友的。因为在侦查阶段,对涉案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罪,罪轻罪重,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阶段,不允许家属和亲友会见是有法律依据的,家属可以到办案机关了解案情进展情况。但对于需要不宜告知的部分,办案机关有权拒绝透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
你好,可以送达被告及辩护人。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申请再审吗可以。根据《刑法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1、民事诉讼可以当庭变更诉讼请求,因为变更诉讼请求是当事人的权利。2、但是在开庭的时候变更诉讼请求,如果已经有的证据不能支持自己新的诉讼请求,那就需要延期审理,另外搜集证据。
一般来说,法律不允许犯罪嫌疑人查看案卷材料,刑事卷宗是保密的。公检法等机关不会给你提供全部按案卷材料。在侦查阶段的时候律师不能在公安机关查阅材料,只有等移送到检察院的说时候才可以。律师虽然可以看到案卷,但是《律师法》也规定律师不得向当事人公开案卷材料。所以嫌疑人是不能看案卷的。侦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会向嫌疑人出示部分证据,嫌疑人也会提出供述和辩解。这些都是案卷材料的组成部分。在审判过程中,检察院也会
法院有权将刑事案件退回检察院,一般来讲,退回检察院的刑事案件有以下几个原因:1、多为证据不足被法院要求补证再起诉。2、检察院起诉的罪名与提供的证据不能完全支持,需要另加罪名而退回。3、在庭审过程中,检察院要求休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二)不属于本院管
刑事案件退赔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吗1、法律没有规定继续追缴赃款赃物可以立案强制执行虽然《刑事诉讼法》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但该规定突出的重点不在于泛指所有的涉及财产内容的都可以执行,而在于规范刑事案件执行的法院地域管辖。综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关于强制执行内容的规定分析,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的强制执行仅限于罚金和没收财
1.法律意见:可以改名字。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3、《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不出庭吗被害人在必要时应当出庭。作为辅助控诉人,他们不出庭是放弃权利;作为证人,他们不出庭则是妨碍公正审判。鉴于被害人在法律上的特殊地位,在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他们出庭参加诉讼意义重大,特别是从公正的角度讲,在被告人主张其质证的诉讼权利时更为突显。首先,被害人出庭参加诉讼,可以当庭与被告人对质,使法官对证据的审查更为客观,有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从而使司法机关在此基础上分清
书证应当是原件,如查取得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使用副本、复制件。比如户口本,不可将原件提交存档,原件在法庭质证后留复印件存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案件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吗lt;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吗gt;的解释》:第七十一条 据以定案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取得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使用副本、复制件。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原
刑事案件采用公开形式审理的,可以旁听。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下列人员不得旁听:(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
刑事诉讼时效与期间的规定:1、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2、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3、期间以时、日、月计算;4、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
刑事案件不是必须要30天送检察院。如果是拘留,最长拘留三十天就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批捕。但如果是逮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还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一、前妻外地务工忽视孩子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前妻外地务工忽视孩子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如果是协议变更的,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诉讼变更双方对变更抚养权没有达成协议,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申请强制执行,在生效的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立案,立案时同时要填写法院固定执行申请书,也可以自行书就执行申请书交法院,另外,必须持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要有原承办法官注明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