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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一户养两犬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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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一户养两犬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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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

第九条本市实行划区域限制养犬。

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

第十条个人申请养犬符合条件的,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

第十一条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单位饲养或者一般限养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和年检制度。

申请养犬的个人、单位应当到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未经登记,不得养犬。

养犬登记证每年检验一次。

第十三条申请养犬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个人申请养犬登记的: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本市的合法证件;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的居所。

单位因工作需要申请养犬登记的:

(一)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有犬笼、犬舍、围墙等防护设施;

(三)有专职管养犬只的人员;

(四)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申请养犬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申请养犬登记:

(一)养犬人身份证件;

(二)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具有固定居所的证明;

(三)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犬只的检疫免疫证明。

单位申请养犬登记:

(一)书面申请材料;

(二)单位主体资格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四)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犬只的检疫免疫证明;

(五)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养犬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并为犬只植入电子标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地区养犬的规定,在重点限养区一户只养一只,在一般限养区一户最多养两只。并且不同区域对养的犬的种类也有规定,烈性犬、大型犬是不准在重点限养区的,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你。

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可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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