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同意转为劳务派遣,单位以此为由辞退你的话,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社保中心电脑系统中是有特殊标示的。无需其他文件,到就近的区县一级的社保中心查询对于申请过特殊工种的人人员,要审批的,《特殊工种申报表》你可以带好你的身份证原件,那么你一定填写过一张我们俗称的“表三”。如果你从事的岗位是特殊工种,并且单位也申报过的特殊工种的岗位是固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未购社保,员工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有两种情况是不支持的:1、之前以其他理由提出了辞职,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2、员工入职时写过声明自己自愿不购买社保,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要求该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辞退是否有补偿或赔偿,需要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条件进行处罚 用人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劳动合同做了详细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无法胜任工作、重大变化)(
个人认为,按照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在 并不存在该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的前提下按下述结论处理:工作8年,按照上述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也就说,满一年后才有休年假,真正享受年假的是七年,每年5天,合计是35天。根据上述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
你好,这是可以主张的,你之前的工资是怎么发放分,实际工作多长时间了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以便于具体给你法律指导,你这边方便的话,可以通过我的个人网页下面的号码,在白天工作时间来电,或者通过号码加我的微信说,我这边可以具体给你分析。看到你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你的咨询,敬请谅解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未按法律签订劳动合同,均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只有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劳动者提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
这七年,我们只有第一年签过合同,后来就没有再签过合中,但是第二年,签个一个协议,不晓得算不算合同续签,请问,我们这算不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要解除劳务关系,我们应该获得什么样的赔偿,求详情
劳动法没有规定职工一年可以请多少天病假,职工可以请病假的时间由病情确定。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项规定,职工病假时间超过规定的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
职业病是能索取赔偿的、职业病也能认定为工伤,因此当事人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赔偿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
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工伤职工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或者是劳动能力鉴定下来确定为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员工工伤后医疗期结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情形
你好,需要结合当地政府的规定
"养老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 2.互济性。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或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和互济。 3.普遍性。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
员工辞职后,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失业金:员工在失业前已经与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员工不是因本人的意愿而中断就业的;以及员工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
在单位辞职,如果因为单位被辞退的,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
在单位工作九年员工若是被辞退,可能会获得九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金。当然,也并非所有在单位就职九年的职员,在被单位依法辞退的时候,单位都需要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