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七十四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六条关于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规定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一、关于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是怎样的1、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是指符合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由公安机关指定监视居住的住所,用于执行监视居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二、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能缴纳保证金,从而在客
执行监视居住规定是被监视人不能擅自离开居住地、不能随意与他人见面、不能干扰证人作证、传讯要到案、被监视人的有关的证件要被执行机关暂时保存和不能毁灭证据窜供。如果违法其中的一条就会被收监。【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住所执行,没有固定住所的,可以指定居所执行,对于三类特别的犯罪嫌疑人,经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批准,也可以指定居所执行。公安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是一种强制措施,按照内容不得离开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
您好,可通过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致电律师详细告知具体怦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A律师,北京专业征地拆迁律师。曾经办理了全国各地大量的征地拆迁案件,致力于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在法律范围内为被拆迁人争取利益最大化。
为了保证在执行程序中正确适用法律,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现对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执行机构及其职责 1.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 责执行工作。 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
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2、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3、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4、、执行员接到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在编和非在编两种,在编的人员不能经商,否则会受到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六项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没有规定禁止摩托车在高速路上行驶,但是由于最低时速的限定,所以排气量50cc以下的摩托车被“拒之路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
2022年关于出租车运营证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交通运输部同时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1个月。 《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对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
一、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物权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因不动产物权产生纠纷,请求返还财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上述是河南教师中人退休金政策的规定
法律分析胜诉后两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
老赖不怕执行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无具体可执行的资产。二是对个人无影响。1、确实没钱只能硬着头皮当老赖;老赖作为被执行人确实不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名下无任何资产无法强制执行。2、失信惩戒对其构不成影响,若老赖无子女,对子女资产的限制对其也没有影响。一、老赖对子女有什么限制影响呢?1、子女不可以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2、子女在考大学、考研时,可能会因为父母是老赖而被拒绝录取3、子女考公务员、军校、航空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2、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3、自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超过两年的,法院将不再受理执行申请。4、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4、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关于二次醉驾的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 车驾驶证 ,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 车驾驶证 。
律师解答农村自建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强制执行房屋。如果农村自建房是属于被执行人及其近亲属的生活必须房屋的,人民法院不可以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