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缓刑、取保候审
【案例要旨】
肖某于2019年1月7日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碰撞何某的电动自行车,造成何某死亡的后果,肖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周智文律师接受了肖某的委托辩护。
经谈判协商一致,2019年2月20日,肖某与死者家属、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2月27日三方履行完毕,肖某获得了谅解。
周律师为肖某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交警部门回复不同意取保。周律师遂重新整理取保候审申请书、证据等资料,于3月14日向交警法制科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3月25日,交警同意了取保候审申请。后法院结合肖某已赔偿并获谅解,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肖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肖某自始至终未被关押。
【基本案情】
2019年1月7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肖某驾驶粤*牌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中山市黄圃镇某路段处,碰撞被害人何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而肇事,事故造成被害人何某受伤、车辆损坏的后果,后被害人何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7时许死亡肇事后,被告人肖某报警并留在现场等侯交警处理,归案后又如实供述其罪行。
经鉴定,被害人何某(殁年68岁)符合钝性暴力作用于双下肢致軟组织广泛挫裂、多发骨折、股动脉离断等引起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经认定,被告人肖某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ニ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肖某已赔偿被害人何某的家属57万元(含保险理賠50万元),并获得谅解。
【辩护思路】
一、对本案事件发生被害人及其他方存在一定的过错。
1、证据2卷P67-68《司法鉴定意见书》,广东岐江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害人驾驶电动车进行检验,发现被害人驾驶的电动车整车重量大于40千克,不符合《电动车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5.1.2之规定。
该电动车超重,驾驶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问题。
2、证据2卷P77-80《司法鉴定意见书》,广东岐江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害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进行测试,检出酒精成分,含量为1.8克/100ml。
被害人血液中是检出了酒精含量,结合被害人妻子黄燕芬陈述,中午12时许在家里吃饭,离案发时间为下午5时许有5个小时的时间,被害人的血液里仍检出了少量酒精含量,反映出被害人中午喝酒的可能性较大,属饮酒后驾驶电动车,有一定的过错。
3、虽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肖某的全部责任,但根据证据2卷P50、52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反映现场有3米乘以18米的围闭工程。
当时肖某货车停在红绿灯路口等待,由于电动自行车绕道绕过围闭工程过程中,开到货车旁边,而现场车流拥挤,视线较差,货车车身较高,肖某一时没有看到被害人驾驶的自动车改道前行到车前,才导致事故发生的。
毕竟肖某自2001年至今一直从事货车司机工作,已经有18年货车司机经验。这样的后果是多方面原因导致的。
二、肖某有自首情节。
证据2卷P1受案登记表,证明报警人是肖某,是肖某用自己的手机号码打电话报警的。结合肖某的供述,可以反映出交通事故发生后,肖某立即打120叫救护车及打电话报警。
证据2卷P11抓获经过,证明肖某报警后留在现场等待救护车及交警到场处理。
肖某在案发后,主动打电话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交警到场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应认定有自首情节。
三、肖某已经和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被害人不治身亡后,肖某多次向被害人家属道歉,并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协商赔偿事宜。肖某、保险公司和被害人家属达成三方赔偿调解协议,由肖某及保险公司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57万元。
2月27日,肖某、保险公司赔付完毕。被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同意对肖某予以谅解,不再追究肖某的刑事责任,请示司法机关免于追究或减轻肖某的刑事责任。
肖某受聘帮何某1开车肇事,是一名货车司机,属于履行工作职责时的过失犯罪,赔偿事宜全部由他本人亲力亲办,态度诚恳。
四、肖某在事故后立即打120叫救护车及报警的行为,也反映出他在事发后积极采取措施救治被害人,挽救被害人的生命,愿意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肖某多次主动向被害人家属赔礼道歉。肖某收入不高,家庭负担较重,但其迅速筹款并协调保险公司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全部损失。
肖某积极主动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减少被害方的损失,也反映出其悔罪表现很好。
五、肖某没有违法犯罪前科。
他不但没有犯罪记录,还曾于1999年11月至2001年11月在云南省曲靖县当空军义务兵,反映他热爱祖国,有正义感,愿意献出自己,保家卫国。
表明这次犯罪纯属偶然的意外过失犯罪。
六、肖某的家庭情况特殊,他承负着沉重的家庭责任。
证据2卷P162、122、124家属情况说明及肖某1、梁某疾病证明书。
肖某父亲肖某1无劳动能力,患有腔隙性脑梗塞、高血压3级很高危、消化不良、腰椎病等多种疾病,每月需要药物及治疗费用700元,严重时需住院治疗。
母亲梁某无劳动能力,长期患有2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并周围神经病变、高血压3级很高危、高血压性心脏病等多种疾病,每月需要药物及治疗费用1000元,严重时需住院治疗。
肖某育有两个子女,一个14岁,一个仅仅2岁。
由于父母老迈多病,子女年幼,其妻子林某在家照顾两老及两孩。父母的医疗费、小孩教育费及一家生活支出,全靠肖某一人开车维计。
现因肖某涉事,面临被吊销驾驶证,已经无法再继续开货车,家庭生活愈加困难。
结合肖某的上述情节及其家庭特殊情况,对其判处实刑,不利于其改造,更会导致家庭二老儿女的治疗抚养问题严重化,使一个原属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恳请审判人员充分考虑肖某案发、家庭情况,及其延伸的社会效果,给予肖某适用缓刑的机会。谢谢。
【法院裁决】
本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肖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肖某已赔偿并获得谅解,有悔罪表现,可函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肖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子以支持。
对辩护人所提被害人有过错的意见,经查,公安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包括车辆技术检验报告、其他鉴定材料、询问笔录等)后,根据双方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被害人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且被告人肖某及辯护人对此均无异议,故该意见无理,本院不予采纳。
但对辩护人所提被告人肖某有自首情节、已赔偿并获得谅解的意见,经查属实;对被告人肖某及辩护人均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一并采纳根据被告人肖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其符合法律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本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故对辩护人请求判处缓刑的意见,本院也予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ニ条第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肖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如何量刑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全责驾驶证吊销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的,一般都会在1-10年。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8种情形之一1、即死亡的;2、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3、提出注销申请的;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来换证的;6、年龄在60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
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应该被吊销驾照吗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吊销驾驶证。未构成犯罪的,不会吊销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驾照肯定会被吊销的,吊销驾驶证包括一年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五十的,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生事故后逃逸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先予扣留,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未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收处理的,驾驶拼装车或者已达
律师观点分析货车司机为生活劳累奔波,疲劳驾驶导致肇事,致2人无辜死亡。2019年8月22日6时37分许,被告人成某驾驶赣C*****号重型厢式货车载19965KG货物沿佛山市三水区G240线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三水区大塘镇G240线2507KM+400M路段时,因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且精神分散,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做到安全驾驶,驾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驾驶机动车入右侧非机动车道内
一、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驾驶证能保住吗 1、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驾驶证是否能保住,需视情况而定: (1)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吊销驾驶证; (2)未构成犯罪的不会吊销驾驶证驾驶证会降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
法律分析:如果交通肇事导致一人死亡,但没有获取谅解书,很有可能判实刑。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
1、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如果是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次要责任或者因为意外事故发生交通事故的,不承担刑事责任。3.虽然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但是因为行为人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或者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一、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量刑是怎样的1、发生交通事故后,致一人死亡的,如果肇事者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对交通肇事者,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应当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满两年才可以重新考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交通肇事致二人死亡量刑标准1、交通肇事致二人死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
你好我国法律对于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最多判几年的解答如下:交通肇事至人死亡最多判七年,若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谅解并不能免除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果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怎么判断交通肇事罪 (一)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失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因而不能认定是犯罪。 (二)要看行为人有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后果 行为人必须因交通肇事造成一定的后果,且对该后果负责的条件下,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如果行为人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应受到交管部门的处分,对损害应当进行赔偿,情形严重的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应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您好,在交通事故中致一人死亡只有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才构成犯罪有可能坐牢,同等责任不构成犯罪没有坐牢的问题;关于赔偿,这只是民事问题,如果无力赔偿,法院判决后对方申请执行,什么时候有财产了什么时候执行,只要不是有财产而拒不赔偿也不存在拘留或者坐牢的问题。您可以预约本律师进一步咨询。
需要降级。 新交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
1、交通肇事致2人死亡的,如果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
现在你申请不了了,因为现在需要的是没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责任以上,你以前是全责,当然不行了,希望你换个路走吧,但是如果你仍抱有侥幸心理,当最终查出来,会追究你欺骗,隐瞒的责任,没得必要我05年因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全责10年又考取B2车管所查不到我的肇事记录,现在还能增驾A2吗?
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对于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要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就是承担30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交警划分的责任是主次责任,机动车主要责任,行人次要责任,在赔偿上可能还会裁定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行人承担20的赔偿。这个是从照顾弱势群体出发来裁定的。在主次责任的赔偿中,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双方有没有人员受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