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办法明年2月实施:职工退休可一次领取年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办法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和企业年金市场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办法明确,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办法要求,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办法规定,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并明确了几种例外情形。
办法规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企业年金办法明年2月实施:职工退休可一次领取年金内容如上,有了相关规定护航,今后职工退休的权益能够更有保障。在实践中职工退休对领取企业年金存在一定的问题或产生了自己无法解决的难题,应该要积极找律师帮忙。
有单位的,由单位领取,没有单位的,到社区去领取。规定如下:(一)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 (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后,在受奖励人员的退休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并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法律分析:在年金领取时,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要和您当年的综合所得是相关联的,可以月扣5000元和相应的专项扣除之后来核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领取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1.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
退休前一年领取失业金对退休没有影响。对退休有影响的是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失业金退休后不可以领取。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三个条件: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退休人员并不满足以上条件,因此不可领失业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
退休前一年领取失业金对退休没有影响。对退休有影响的是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不会重复缴税申报表里有这几栏:应交所得税已交所得税应补(退)所得税(=应交-已交)供参考。。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
人社部解读企业年金办法:职工死后账户余额可继承近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和企业年金市场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修订和完善。《办法》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办法》即将施行:企业职工退休后有望多份收入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企业年金办法》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根据办法,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
1、职工退休,可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2、《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
符合退休条件的员工,企业应该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企业不给员工办退休手续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单位住所地劳动行政(监察大队)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
两部委明确企业年金办法: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职工工资8%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办法》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办法》明确,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
被开除的不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被除名或自动离职的,除名和自动离职之前的工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但朔及力仅限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之日起,之前没有缴费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章关于工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
法律分析: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退休时在企业管理岗位的(不分干部和工人),凡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退休时在企业工人岗位的女职工(不分干部和工人),凡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女职工,仍按照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干部和工人的退休年龄执行。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
你好,依据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政策为属于111个资本试点城市的破产国企职工,除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五年退休。原来的退休年龄是男满六十,女干部满五十五,女工人满五十。 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
对于医保二次报销的享受对象首先需要明确只能够是参加了新农合或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市民。其次,具体要求是,如果参保人在当年达到了报销要求已经参加了一次报销,但是医疗费用十分高昂,无法自己承受,且剩下的医药费还超过了当地居民上半年的人均年收入,那么就可以进行二次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
企业职工退休后,单位不再交医保了。退休职工如果医保未交纳满规定时间,可以由自己一次性补交,或延长交费时间。职工退休后,已经缴纳了足够年限的医疗保险,就无需继续为其缴纳医疗保险了,退休时为缴够年限的,由用人单位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
买断工龄是不会影响退休工资的,买断工龄一般是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而退休工资是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的,与其缴费年限、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
退休后能补缴医疗保险,社保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