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还在吗?婚姻关系是否还存在?有无遗嘱?把上述因素排除后可考虑法定继承。《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遗产包括下面几种: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
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依法享有对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不论他们是否再婚,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必须指出的是,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时,既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也不影响他们本人对其父母的遗产继承。
儿媳有继承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
一、儿子去世了债务父母要还吗子女欠的债,父母偿还有三种情况:1、第一种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2、第二种情况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3、第三种情况是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那么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或者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其他犯罪,如抢劫罪等,并不因此丧失继承权。 未被剥夺继承权的罪犯,由于服刑期间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可能亲自行使继承权参加继承,其继承权一般由其近亲属代为行使并负责保管。如果其他继承人或遗产保管人侵犯其合
,只有一个侄子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
父母去世,子女单位不给付丧葬费。如果父母生前有参加养老保险,丧葬费由社保局发放。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
一、前夫子女能有继承权吗前夫的孩子有继承你前夫财产的权利,孩子的继承权不因父母离婚而消失。二、法律规定《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
这个问题要分几种情况分析:1、如果承租人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后去世,继承人可以继承属于承租人的那部份动迁款;2、如果承租人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去世,不存在继承问题,动迁款归公房其他同住人所有;3、如果承租人去世,征收时没有同住人但有户口在册人员,则动迁款由户口在册人员公平分配;4、如果承租人去世,征收时公租房里面没有同住人,也没有户口在册人员,则动迁款归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
女儿嫁出去了户口也迁出去了娘家拆迁有继承权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
1.退休之后死亡,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退休养老金。剩余部分是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申请领取出来的。1、有关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2、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3、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领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
父母去世,子女单位不给付丧葬费。如果父母生前有参加养老保险,丧葬费由社保局发放。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
这个问题要分几种情况分析:1、如果承租人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后去世,继承人可以继承属于承租人的那部份动迁款;2、如果承租人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去世,不存在继承问题,动迁款归公房其他同住人所有;3、如果承租人去世,征收时没有同住人但有户口在册人员,则动迁款由户口在册人员公平分配;4、如果承租人去世,征收时公租房里面没有同住人,也没有户口在册人员,则动迁款归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
离婚的配偶不一定有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来定。1、离婚后丧失法定继承权。2、离婚后,一方死亡的,首先是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死亡当时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按照人数均分。3、如果离婚时,财产已经分割完毕,那么离婚后男方死亡,前妻没有继承权。
这个问题要分几种情况分析:1、如果承租人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后去世,继承人可以继承属于承租人的那部份动迁款;2、如果承租人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去世,不存在继承问题,动迁款归公房其他同住人所有;3、如果承租人去世,征收时没有同住人但有户口在册人员,则动迁款由户口在册人员公平分配;4、如果承租人去世,征收时公租房里面没有同住人,也没有户口在册人员,则动迁款归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
1、父亲去世留下遗产出嫁女儿有权继承。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这个问题要分几种情况分析:1、如果承租人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后去世,继承人可以继承属于承租人的那部份动迁款;2、如果承租人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去世,不存在继承问题,动迁款归公房其他同住人所有;3、如果承租人去世,征收时没有同住人但有户口在册人员,则动迁款由户口在册人员公平分配;4、如果承租人去世,征收时公租房里面没有同住人,也没有户口在册人员,则动迁款归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
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女儿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当然依法享有继承权,此时,女儿和儿子一样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是遗嘱继承的,则根据遗嘱来确定女儿是否有继承权。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
你父亲去世,母亲没有收入或者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水平,是可以申请低保的
不能,你能够不交,但不能退钱。养老保险至少累计交纳满15年社保,不过多缴多得,退休后(男60,女55)就能够享受养老待遇。就目前而言,任何人累计买十五年社保,就能够在退休时享受当地退休养老待遇。严格的说,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交费部分是能够取出的,但是要求非常苛刻。我给你列几条能够取出的要求,供你参考:1、达到退休年纪,不到足交费15年的要求(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2、参保人因故丧命;3、参保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