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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踪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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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踪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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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宣告失踪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申请书,失踪的开始时间的证明或依据(包括村委会、居委会的证明,相关的报案材料、登报材料等),一般满两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从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次日起,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利害关系人包括公民的配偶、父母、子女、近亲属。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二、宣告失踪可以再婚吗   宣告失踪是否可以再婚,要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被宣告失踪,并不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只有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向法院提出离婚而且被判决离婚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被解除。如果是宣告死亡的话,那从宣告当日起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一)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民事主体资格仍存在,因而不发生继承,也不改变与其人身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

  (三)代管人有权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所欠税款及应付的其他费用,包括支付人失踪人应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因代管财产所需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

  (四)代管人追索失踪人的债权所取得财产应为失踪人所有,由代管人管理。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五)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六)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关系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宣告失踪需要什么证明材料的相关知识,我们需要知道宣告失踪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一旦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部分民事权利就发生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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