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大连市自来水缴费指南

问题描述

大连市自来水缴费指南
1个回答

收费机构名称:大连市**水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水费收缴

收费依据:大政发[2001]51号文件

收费标准:

居民和部队、学校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1.60元调到2.30元。居民生活用水仍实行超基数加价措施,每户每月的用水基数由6立方米上调到8立方米,超过部分按每立方米10.00元计价。

工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用水每立方米由2.20元调到3.20元。

商业、旅游业(含各种娱乐场所及旅游景点)用水每立方米由3.00元调到5.00元。其中,大众浴池用水每立方米由2.20元调到5.00元;桑拿浴、游泳馆等特殊行业用水每立方米由12.00元暂调到20.00元。

缴费办法:

市内四区用水当月抄表、次月交费;金州区、旅顺口区用水当月抄表、当月交费。

1、市内四区工商业户次月1日至26日、金州区工商业户当月15日至30日、旅顺口区工商业户当月17日至25日到所在辖区自来水营业分公司缴费,或在银行施行托收,同时也可在所在辖区自来水营业分公司办理预存费用。

2、居民用水当期水费请到联合收费处缴纳;逾期请到所在辖区营业分公司缴纳。

办公地点:

中山营业分公司

中山区春华街51号

联系电话:82726653

西岗营业分公司

西岗区高尔基路202号

联系电话:83773085

沙河口营业分公司

沙河口区南沙街138号

联系电话:84321460

甘井子营业分公司

甘井子区东纬路114号

联系电话:86587694

金州分公司

金州区金广路18号

联系电话:87693976

旅顺分公司

旅顺口区黄河路99号

联系电话:39363309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