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
(2017年1月19日八届湖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收费指导标准。
第二条 本收费指导标准适用于我省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市场调节价范畴的律师服务收费。
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政府指导价范畴的律师服务收费,应按照湘发改价服〔2016〕129号通知执行。
第三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期间收费、风险收费等方式。
第四条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期间收费适用于在一定期限内,为单位或项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收费(不包括具体诉讼、仲裁案件的代理);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五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一)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费。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非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 3000元—10000元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 8%—6%
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 6%—4%
5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 4%—2%
2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 2%—1%
1亿元以上部分 1%—0.5%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在上述比例以上协商收费。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上述比例降低30%的幅度以内适当收费,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支付方式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上述标准为一审(或仲裁)案件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案件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额另行收费。
(三)单独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四)企业改制、投资并购、公司上市、参与破产程序(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收取费用)、股权转让、债券发行、建设项目招投标、PPP项目等专项法律服务,按照所涉及的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500万元以下部分为5%—4%;
2、5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为4%—3%;
3、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为3%—2%;
4、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为2%—1%;
5、1亿元以上部分为1%—0.5%。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参与特别困难的企业改制、破产,可在上述比例降低30%的幅度以内适当收费,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支付方式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五)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 收费。
第六条 计件收费标准
(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复议、行政听证案件,民事、经济案件,非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案件,每件每个诉讼阶段基础收费3000元—20000元。
(二)为涉及财产关系的业务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1、婚姻、家庭、小额民间借贷等一般民事法律事务的代书、咨询,每件收费200元—2000元。
2、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提供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咨询建议书,参加项目谈判,出具律师见证书等,每件基础收费3000元—20000元。
(三)上述业务中涉及疑难、复杂等特殊情况的,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可在收费标准以上、五倍以内协商收费。
第七条 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一般不低于标的额的10%,最高收费金额一般不高于标的额的50%。也可以采取先收取基本费用,再按结果另行收取风险部分费用。
第八条 计时收费标准
计时收费标准以律师工作时间为单位确定收费,具体计时方法、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在以下标准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执业3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不低于500元。
具有初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或者执业3年以上、8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1000元。
具有中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执业8年以上、15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1500元。
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执业15年以上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2000元。
出差超过一天的,每天按8小时工作时间收费;赴工作地往返途中的时间按相应标准的50%计时收费。
第九条 期间收费标准
(一)担任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50,000元—500,000元/年。
(二)担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200,000元—1,000,000元/年。
(三)担任中型企业法律顾问,100,000元—500,000元/年。
(四)担任小(微)型企业、非经营性单位法律顾问,30,000元—100,000元/年。
(五)担任家庭及个人法律顾问,20,000元--100,000元/年。
以上收费可在上述标准的60%—200%幅度内收取。具体数额根据委托单位的法律服务工作量、工作难度、营业状况、所需额外服务成本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十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取律师服务费时,应当将以下主要因素作为考量依据: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及额外成本;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一条 律师服务费不包含服务项目需支出的行政、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翻译、公证、专家咨询论证等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也不包含律师为提供服务支出的差旅费用。
第十二条 本收费指导标准中的“以下”、“以内”均不包含本数,“以上”、“不低于”均包含本数。
第十三条 本收费指导标准自湖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关于公布湖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 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范围和标准的通知》
湘发改价服〔2016〕129号
各市州、各省直管县发改委,司法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服〔2014〕2755号)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包括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提供的部分律师服务和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
现将湖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范围和标准予以公布: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部分律师服务范围
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部分基层法律服务范围
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三、各类执行政府指导价案件的收费标准
(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
3、审判阶段:一审:2000-20000元/件。
二审:2000-30000元/件。
4、死刑复核阶段:2000-20000元/件。
5、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2000-20000元/件。
(二)代理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的代理人的,每个审判阶段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 1500-3000元/件
10-100万元(含100万元) 3-4%
1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3%
1000万元以上 1-2%
(三)担任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的: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0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比照第(二)类案件,每个审判阶段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四)代理诉讼案件的申诉和执行,依照上述三种案件类型、审判阶段或标的大小收费。
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情减免收费。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其中代理第(一)类案件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代理第(二)类案件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包括:
1、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2、符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案件;
3、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4、新类型案件;
5、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但由一般翻译与鉴定人员参与的简易案件除外;
6、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经委托人认可的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四、同类型案件,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在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10%。
五、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均不得实行风险代理。
六、其他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规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上述收费标准从2016年4月1日起执行。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司法厅
2016年1月27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一、进一步简政放权。为促进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决定放开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清障服务费、汽车技术鉴定费、律师服务费、基层法律服
诉讼类法律业务律师收费标准一、代理一审案件1、代理刑事案件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承办该案件律师的知名度和执业经验,在下列幅度内协商收费:①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0-20000元人民币;②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③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④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5000-50000之间协商收费。⑤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
一、办理一审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1600元/件,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2、起诉阶段,1600元/件,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3、审判阶段,2500元/件,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律师作为刑事自诉案件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一、办理一审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1600元/件,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2、起诉阶段,1600元/件,上浮不超过20%,下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文件粤价[2006]298号规定律师收费标准,从2007年1月10日起执行。一、计时收费(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二)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三)上下浮动幅度:20%二、计件收费(一)适用范围:各类诉讼、仲裁和案件执行法律事务(二)收费标准:1、刑事:(1)侦查阶段:2000-6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3)审判阶段:60
各类车辆的车船税额经过一次调整,调整之后的税额普遍上涨。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车船税一般是汽车排量越大,车船税越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车船税的税额标准如下,各地政府需要根据国家标准确定具体的收费金额:1.0升(含)以下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60~360元/辆;1.0升以上至1.6升(含1.6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00~540元/辆;1.6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60~660元/
一、车船税一般是汽车排量越大,车船税越高,1.6升的排量在汽车排量中属于比较小的排量,因此,1.6排量汽车的车船税相对高排量的汽车车船税而言,是要少很多的。根据最新的车船税规定,1.0升及其以下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1.6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60元至66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2
一般情况下,在对配套设施完备,已经具备条件的用户,应该实施垃圾计量收费,并对垃圾进行分类,与制定垃圾差别收费等政策。如果属于可以进行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可以适当降低收费标准。但是对于从来不分类投放垃圾,产生有害污染的居民,可以提高收费标准。企业排出的污水,可以通过各地不同的标准来制定收费的种类,以及收费标准。合理设置污染物浓度以及价格标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
《关于律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贵安新区经发局、司法局,仁怀市、威宁县发展改革局、司法局,省律师协会: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年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4年12月1日起,我省放开了对律师服务收费的价格管制,将议价权交还交易双方,废止了原律师服务收费有关规定,由律师事务所与服务对象自主协商确定收费。新政策实行近两年来,我省执业
2010年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5000001元—100
天津市律师服务临时收费标准一、代理民事案件㈠、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㈡、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可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的手续费外,可以按照不高于下列规定标准分段收取:争议标的额收费标准10001至100000元5%100001至500000元4%500001至1000000元3%1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为10%.拍卖人可以按拍卖成交价的一定比例向委托人及买受人收取服务费,那么拍卖收费标准是什么呢?一般来说,拍卖收费范围包括,拍卖佣金收费和其他收费,如鉴定费、保管费等。一、委托人佣金支付方式及期限1、佣金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
协议离婚也称登记离婚、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离婚案件主要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的问题。民法典关于离婚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是诉讼离婚,二是协议离婚。当事人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就不同。民法典关于离婚部分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小汽车年检时间规定如下: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
如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主动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人越来越多。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是离我们生活很近的法律,很多人对此都有所了解,但是具体应用到实际生活中,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还是会有很多疑问,同时也有一部分人对此知之甚少,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民法典》中对于遗产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被继承人有遗嘱的,应当首先依照遗嘱进行继承。 没有遗嘱的,按照以下顺序继承遗产:
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年统一增加52元,相比去年的40元增加了12元。2、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养老金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32元(不满1年的零头按1年算)。(2)与基础养老金挂钩:在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前的基础上增加0.4%,相比2019年的1.4%降低了1%。3、倾斜调整(1)向高龄人员倾斜(按2019年12月31日前的年龄确定)70-74岁每人每月增加22元;75-79
车辆年检新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
2022年公务员丧葬费新规定如下:1、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和10个月的平均工资一次性发放给直系亲属;2、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通常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及物价补贴之和每月进行发放;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
一、物业费收费标准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基础条件】小区封闭;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
离婚新规定有以下几点:1、增设30天离婚冷静期;2、离婚协议应写清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事项;3、增加明确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点;4、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通过以下手续办理离婚证:(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
专业分析:1、企业富余职工:所谓富余职工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不能正常生产,而无法安置工作岗位的这部分职工;2、法定的内退条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法定内退条件即男55岁、女50岁;3、职工本人自愿;4、企业领导同意;5、劳动部门备案。6、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