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上报能否申请延期
工伤认定的期限不能申请延期,但工伤认定的期限顺延,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一)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二)职工由于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
(三)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
(四)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工伤认定期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职工及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的期限为1年。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的规定,工伤认定的期限不可以申请延期,但出现受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形时,认定的期限可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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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工伤认定能否申请赔偿未申请工伤鉴定,可以要求赔偿。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进行了工伤认定,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就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二、
一、交通事故赔偿能否申请延期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是可以申请延期执行的,但需要赔偿责任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由申请人向法院表示延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
随着疫情的不断反复,人们的生活受到了不可避免的重大影响。不少人的经济收入,与疫情前相比,也是出现了大幅度的缩减,尤其是身负贷款的人们,还贷压力更是倍增。不少原本有能力偿还贷款的人,在收入骤减的同时,也越来越难以承受每月的还款金额,近而出现逾期的情况。那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个人能否以疫情为由申请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或减免利息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
您好,需要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
一、医保报销后能否申请工伤报销医保报销后不可以申请工伤报销,进行了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工伤报销。否则违反医保办法报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
一、合作医疗报销后能否申请工伤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要看是不是属于工伤的情形,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工伤事故不能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
一、超过半年单位能否申请工伤超过半年单位不能申请工伤,但是职工本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一种病症,一般来说是一个慢慢累积的过程,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一般不会直接认定腰椎间盘突出症为工伤,大多数情况都是认定为腰部扭伤,然后要求工伤职工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疾病与工伤关联鉴定,如能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鉴定为该腰椎间盘突出症由腰部扭伤导致,可以按照工伤处理。
一、交通事故能否申请工伤报销属于第三方交通肇事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
一、醉酒死亡能否申请工伤醉酒死亡不能申请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由此可见,醉酒死亡是不能申请工伤的。二、如何申报工伤鉴定申报工伤鉴定需要特定主体携带申请材料向当地的工伤认定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但是要注意时间限制。如果是单位申请,那
一、工伤死亡赔偿后家人能否申请低保工伤死亡赔偿后家人也不一定能申请低保,申请低保和工伤死亡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申请低保的法定条件是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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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的工人或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应该由谁承担责任?能否申请工伤赔偿?建筑工地工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有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
没有购买社保的情况下也能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在职工发生工伤后,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务派遣工受伤的情形如果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可以申请工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是必备条款。因此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务派遣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工伤三期鉴定能否申请法院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工伤鉴定不能向法院申请,而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关于工伤三期鉴定能否申请法院鉴定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一、工伤三期鉴定能否申请法院鉴定1、工伤三期鉴定,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而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2、法律
没住院但符合以下条件的能申请工伤:1、申请材料完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2、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3、受理时效尚未经过。4、申请主体适格。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工
一、工伤后一年能否申请工伤鉴定超过一年的无法进行申请鉴定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发生工伤后第31天至1年内的时间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尤其是那些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往往以各种理由推脱为受工伤的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而职工或其近亲属往
一、未签劳动合同能否申请工伤认定即使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二、工伤的认定情形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属于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能否同时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兼得仅是一种法律上的可能性。关于工伤认定后的待遇问题,因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结束,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否享受工伤和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