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女儿结婚的话,女儿的配偶就是自己的女婿。父母是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的,相应地,父母年老的时候,成年子女是有赡养自己的法定义务的。
那么,女婿有没有赡养的义务呢?《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里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不包括女婿、儿媳,即法律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负有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条件。
虽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义务不是赡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女婿有没有赡养的义务没有。《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1167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不包括女婿、儿媳,即法律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负有赡养义务。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
1、女儿是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的。2、我国法律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从法律上说,女婿无法定赡养岳父的义务,只有子女才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继父对继子女不一定有抚养的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和受其扶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所以只要继父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教育关系,那么继父对继子女就有抚养义务,反之继父无需抚养继子女。
快递员有义务送货上门。相关法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也就是说,快递员必须送货上门,否则属于违规。【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绿地被侵占物业该管。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业主委员会聘用的服务管理企业;应当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所以对于侵占绿地这种侵害其他业主权益的行为,物业公司应当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
一、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1、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按父母子女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2、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岳父母并不违反法律。3、所以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
一、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1、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按父母子女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2、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岳父母并不违反法律。而且儿媳、女婿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没有其法律地位的。在
一、女儿有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女儿作为老年人的子女,同样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
一、孙子有没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 孙子在一定情形下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提醒,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
1、法律上儿媳对公婆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出嫁的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嫁出去的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2、法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儿媳可以继承公婆的财产吗?基于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所以对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2、法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也就是说,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是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的赡养义务的。因为儿媳、女婿通常也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继承权。因儿子、女儿去世,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丧失了姻亲关系,儿媳、女婿对公
1、如果老人没有其他的子女了,这时孙子孙女外甥外甥女也需要承担赡养义务。2、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3、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女儿婚后有没有赡养娘家爸妈的义务有的。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
您好,根据我国的赡养法规,女儿有没有赡养父母义务的答复如下:男女平等是法律的基本原则,赡养父母是这样,继承遗产也是这样的
侄子有没有赡养叔叔的义务侄子对叔叔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如果,侄子与叔叔订立了遗赠抚养协议,那么侄子对叔叔便有了约定的赡养义务。此外,如果,侄子愿意出于道德义务而主动自愿的赡养叔叔的,我国法律也是支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条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承担
在我国,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要求每一个公民必须要赡养老人,没有法定赡养人的老人也会由政府出面予以赡养。那么,女儿有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呢?在我们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女平等,禁止性别歧视。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
一、孙子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1、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是在老人还有子女可以履行赡养义务的时候,即使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也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二、法律规定的赡养人是谁1、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里的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