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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毁法院法律文书会怎么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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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毁法院法律文书会怎么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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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8日上午10时50分许,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雷锋法庭司法警察方志宇、任鹏前往被告李某家中送达原告曾某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的法律文书,被告李某本人不在家,法警依法向其同住成年家属进行送达。

正当法警说明来意时,李某母亲李某某提出要查看应诉材料等法律文书,随后当场将应诉材料等法律文书全部撕毁,经法警多次劝阻不听,且态度极其恶劣,法警随即向承办法官汇报。

为维护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经承办法官提出,并报请院长批准,决定对李某某采取司法拘留10日的处罚。  5月9日上午10时,在该院司法警察大队的协助下,工作人员到达李某某家中执行拘留决定,工作人员下车向其说明来意后,李某某依然气焰嚣张,并扬言要“叫人来”,毫无悔改表现,司法警察依法强制将李某某送至长沙市望城区拘留所。

  李某某无知地认为撕毁法律文书可以帮助其儿子李某逃避诉讼,殊不知其行为已构成了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最终被法院处以10日司法拘留的处罚。

可谓是护犊之情虽可怜,藐视法律不可为,蛮横无理、趾高气扬地对待司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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