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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是工伤需要二次手术取出钢钉,如果我出院了到时再住院治疗,不知道厂里会不会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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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是工伤需要二次手术取出钢钉,如果我出院了到时再住院治疗,不知道厂里会不会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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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工伤二次手术取钢钉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工伤二次手术,是工伤医疗的继续,按旧伤复发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七条规定,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即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止工作治疗休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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